依据《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保健食品注册有效期内,保健食品注册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的,保健食品注册人应当向受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因遗失申请补发的,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网站上发布遗失声明;因损坏申请补发的,应当交回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原件。”
成都有机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佰菓萃牌番茄红素软胶囊(国食健注G20190042)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原件丢失,向我局申请发布遗失声明。我局根据《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有关规定,现予发布。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7日
附件:
企业遗失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