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MB1690541/2025-00006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2025年09月18日
  •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26日
  • 文  号:川市监规发〔2025〕7号
  • 有 效 性 :有效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延长《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有效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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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监局,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财政局:

经综合评估,2023年8月18日省市场监管局、财政厅印发的《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川市监规发〔2023〕5号)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9月22日。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财政厅

2025年9月18日

原文件内容链接:https://scjgj.sc.gov.cn/scjgj/xzgfxwj/2023/8/23/f271d4e07b64453598fd2d7ba36fb80a.shtml

相关链接>>
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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