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4月21日 11:10
来源:执法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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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川市监处罚〔2023〕8号 |
当事人名称 |
成都万宝利电视购物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5101055672155726F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袁海 |
违反行为类型: |
发布违法广告 |
处罚依据: |
根据《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的,依照《广告法》第五十八条处罚;...”和第二十六条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广告法》第五十八条处罚:...(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未按照审查通过的内容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之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的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一下的款;.. |
处罚内容: |
罚款陆仟元整(60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3月9日 |
处罚机关: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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