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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市场技术监督
工程技术人员正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5年09月30日 15:18

来源: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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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市监函〔2025420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现将2025年度市场技术监督工程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除外)。

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省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如需委托省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正高评委)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向省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高评办)出具委托评审函。评审结束后,正高评办将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自主使用评审结果。

央属驻川单位如需委托正高评委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经部委单位或央企总部人事部门同意后,由驻川最高级别单位在信息系统选择单位类型为中央驻川单位进行注册后,由驻川最高级别单位在职称信息系统中央在川单位委托管理模块上传经其中央单位总部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同意的《委托评审函》正式红头文件,发起委托申请,经审核同意开通评审权限后,方可向正高评委报送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参评

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人员申报职称,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各级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程序进行申报。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需以个人身份参保6个月以上、有个人纳税申报记录,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所在地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向正高评办报送。

二、评审专业

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下设8个子专业:计量测试、危险化学品鉴定、食品质量检验检查、特种设备检验、纤维及制品质量检验、标准化研究、质量管理与审核、产(商)品质量检验检测。

三、申报条件

)全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中的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应从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正高级职称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申报评审。按照个人申请、单位申报、各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严格核实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岗位设置、岗位需求等信息,并加盖印章确认的程序进行申报,否则不予受理。

(二)申报基本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市场技术监督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市监规发〔20224号,以下简称《评审基本条件》)规定执行,可登录省市场监管局官网查询和下载。

四、申报评审程序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申报推荐。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一)用户注册

职称申报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

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州)人社局、省级主管部门、中央在川单位、申报单位、申报人提前进入系统逐级注册,已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非公有制企业(组织)、注册地和纳税地均在省内的省外国有企业注册,报登记住所地所在区(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逐级上报职称时,若无法选择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请联系相应机构进入系统注册。

(二)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在规定的时间登陆系统,选择四川省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涉密的,请按规定作脱密脱敏处理。同时按照《2025年度四川省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正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附件1)准备纸质申报材料。破格申报的人员需单独上传《四川省破格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附件5)和所在单位出具的《破格推荐报告》。

(三)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以法人方式登陆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参照申报条件逐条审核申报人员材料,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需审核人签字,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单位须成立考评小组,采取专家、领导、人事和纪检监察干部联审的方式,运用档案管理、大数据等手段,对申报人员学历、奖励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查询论证,对论文、项目等业绩材料进行检索核实,对任职年限进行证明核实;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员的能力水平、业绩成果、职业操守和科研诚信等,对申报人进行综合考评。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在系统内填写单位推荐意见,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盖章扫描件,按程序逐级递交,推荐至上级部门审查。

(四)复审推荐

各市(州)、区(县)市场监管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单位)、央属驻川单位、省属高校及时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照权限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重点核实资格条件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复审合格后签署意见按程序提交至正高评委受理(如有委托评审人员,须按程序上传委托评审函)。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程序的,应予以审核不通过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五)申报受理

正高评办按规定逐级受理逐级审核市(州)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单位)、央属驻川单位、省属高校上报的申报材料。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显示评委会已接收时,申报人员下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打印,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按照纸质材料报送要求,统一逐级报送至省市场监管局。正高评办将现场受理各单位报送的纸质评审材料。其中,对于破格、转评和确认申报人员、提前或降低学历层次申报人员,经正高评办复核后,组织召开同行专家破格推荐会,确认资格后方能参加后续答辩评审流程。

(六)答辩评审

正高评委负责组织评审,评审采取全员答辩、同行评议、评委会评审等程序开展评审工作。评审过程中,遵循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规律,坚持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将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放在评价首位,对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业绩成果进行综合评价。答辩人员可通过个人述职、实践操作、实物展示等多种方式,充分展现专业技术能力和业绩。评审会议期间邀请省局机关纪委派员全程监督。具体答辩时间及地点将在网上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及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示公告栏。

(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

正高评委会议评审通过的人员,将在省市场监管局官网和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省市场监管局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审核通过的人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发任职资格通知。

(八)办理相关手续

各主管单位在接到评审结果通知后,到省市场监管局领回通过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转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装入个人档案,逾期未领取的,责任自负。省市场监管局将统一归集职称信息并生成电子职称证书,申报人可自行登录四川人社”APP下载打印。评审未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其余评审资料一律销毁,不再退回。

五、注意事项

(一)全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管理、工勤岗位人员,只从事管理岗位或工勤技能工作的,不得参加职称评审;对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管理、工勤人员,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进行审核并确保真实,经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申报的函并加盖鲜章,可以参加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相应专业的职称评审。

)申报人员任职资格时间计算。任职资格时间截止到20251231日。例如,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市场技术监督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则需在202111日及之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

以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申报的,需聘用在相应岗位上,且聘用时间达到申报年限要求。即以职业资格申报高级工程师的,应在202111日及之前聘用到相应岗位上。

论文、著作、成果、奖励、业绩、学历学位等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51110日。

申报人已取得市场技术监督工程相关相近专业级职称,需确认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按规定由其主管部门出具《级职称相关相近专业确认审批表》(附件2);申报人已取得工程系列非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级职称,需转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按规定由其主管部门出具《级职称跨专业转评审批表》(附件3);申报人已取得非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高级职称,需转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按规定其主管部门出具《高级职称跨专业、跨系列转评推荐表》(附

4)。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单位)、央属驻川单位、省属高校职称工作负责部门需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推荐、审查各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制,报送的纸质材料内容务必与系统提交信息保持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凡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或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申报人对其填报信息和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若由于信息填报不真实或不准确等因素导致申报资格取消、评审结果无效等后果,均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对申报、评审、确认等任一环节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并将记入职称评审个人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高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收取320元(含答辩费80元)。申报资料审核通过人员提交评审资料时,收取评审费用。

)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若涉及到劳务派遣导致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单位不一致,原则上由劳务派遣单位履行职称申报推荐职责。

六、申报安排

(一)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593018:00

(二)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5103018:00(逾期不得补报)

(三)部门初次审核截止时间:202511518:00

)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51110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部门审核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5111418:00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51117—1118日,各单位务必按规定时间指定专人进行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纸质材料须按规范装订和报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评审材料不全、印章不齐、材料装订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地点:成都市瑞升芭富丽大酒店(成都市成华区玉双路7号)。

联系人:云老师

联系电话:028-86607529

电子邮箱:1491913812@qq.com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598239648419113903952(接听时段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12025年度四川省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正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

      2. 高级职称相关相近专业确认审批表

      3高级职称跨专业转评审批表

      4正高级职称跨专业、跨系列转评推荐表

      5四川省破格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

      62025年度四川省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正高级职称送审名册

      7.正高级工程师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8事业单位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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