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国庆假期将至,各类商业广告集中投放、风险增多。为遏制营销乱象,规范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国庆期间商业广告活动发布合规提示如下:
一、商业广告活动,应当坚守正确价值导向,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不得借重大政治活动、重要历史纪念日、国庆主题违规营销炒作;不得使用党旗党徽、国旗国徽等进行广告宣传;不得利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名义、形象作商业背书;不得借低俗擦边、黑红炒作、制造对抗话题等博取流量;不得以“职场送礼标配”“高端宴请专属”等制造营销噱头、传播不良风气。
二、节庆促销广告,应当真实传递促销信息,不得采用“大字突出优惠、小字隐藏限制条件”等方式误导消费者;不得使用“全网最低价”“史上最优惠”“数量有限”等绝对化、模糊化用语;商品或服务附带赠送的,应当明示赠送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
三、景区旅游、酒店民宿广告,涉及的服务或商品内容应当清楚、明白,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登山、徒步、露营、自驾、探险等户外项目的广告,应当客观说明风险、资质条件和注意事项,不得虚构安全保障、救援能力,不得对活动的安全性作出无依据的承诺,不得诱导公众实施法律禁止、具有重大安全风险的行为。
四、酒类广告,不得诱导、怂恿饮酒或宣传无节制饮酒;不得出现饮酒的动作;不得表现驾驶车、船、飞机等活动;不得明示或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强体力等功效;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特供”“专供”党政军等营销话术。
五、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包治百病”“药到病除”“治愈绝症”等断言或保证;不得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其他医疗机构进行比较;广告(含下文保健食品广告)发布前须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并严格按审查通过的内容发布,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不得冠以虚假的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发布。
六、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广告,不得混淆普通食品、保健食品与药品的边界。普通食品广告不得宣称或暗示具备保健功能;不得以“药食同源”“秘方膏方”“调理体质”等表述误导消费者将普通食品当作保健食品、药品购买;声称“零添加”“纯天然”“手工制作”“非遗传承”等内容的,应当有真实依据。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以及保健食品标志、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不得宣称或暗示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效。
七、金融广告,应当在金融管理部门许可的金融业务范围内开展营销宣传;广告内容不得含有“稳赚不赔”“免审核”“无担保”“零利率”等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保收益等内容;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服务广告,不得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证明。
八、化妆品广告,涉及功效的应当与其产品注册或备案资料以及功效宣称依据摘要的相关内容相符合,不得使用“消炎”“抗炎”等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表述。普通化妆品不得宣称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等特殊化妆品功效。
九、经营者、网红达人、自媒体博主等开展互联网营销宣传,以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种草笔记等形式推销商品或服务,属于商业广告的,无论是否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入口,均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十、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依法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内容不符或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不得提供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服务。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对利用其信息服务发布的广告内容进行监测、排查,切实防范、制止违法广告。公共场所管理者、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加强场所、业务管理,对明知或应知的利用自身场所或信息传输、发布平台发布、发送违法广告的应当及时制止。公共电子显示屏运营者应当加强播放内容的审核,从事广告经营、广告发布的,应当履行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法定义务。
国庆节期间,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聚焦民生重点领域,加大广告监测和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发现违法广告可拨打12345、12315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