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评估并报省市场监管局领导同意,2023年3月24日我局印发的《关于印发推行连锁企业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川市监规发〔2023〕3号)文件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5月1日。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8日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评估并报省市场监管局领导同意,2023年3月24日我局印发的《关于印发推行连锁企业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川市监规发〔2023〕3号)文件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5月1日。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