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四川正兴商标服务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0年10月21日 17:17

来源:综合执法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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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川市监罚字〔20209

当事人名称

四川正兴商标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511100731610451W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宋宝国

违反行为类型:

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

处罚依据:

《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处罚内容: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1、没收违法所得5281.55元;

2、罚款5281.55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14

处罚机关: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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