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河鲜” 四川省市场监管系统在行动

2020年08月17日 17:16

来源:综合执法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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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4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在成都召开电视电话会,对推进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进行具体部署。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局长、党组书记万鹏龙出席会议并讲话,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苟小兰主持会议。

从即日起到明年6月,四川省市场监管系统将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打击销售网络,斩断违法链条,维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从生产销售企业、餐饮服务店,到网络交易平台及广告凡是有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行为,都将属于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查处和监管范围

    长江“十年禁渔”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全局高度和长远发展角度作出的重大决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就发布“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公告,要求今年12月31日前,禁止交易来自已经实施禁捕的332个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非法捕捞渔获物;2021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交易来自长江干流和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汉江、大渡河等重要支流,以及鄱阳湖、洞庭湖等大型通江湖泊非法捕捞渔获物。那么,四川将如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

万鹏龙要求,一要提高站位,进一步增强长江禁捕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要精准施策,狠抓长江禁捕工作落细落实落地。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八个禁止”,抓住时间、地点、人物和事情等关键环节,周密部署、突出重点、开拓创新,树立全流域治理理念,注重标本兼治和远近结合,打好禁渔的人民战争,争先创优完成好四川省境内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任务。三要加强领导,务求长江禁捕工作取得实效。加强督查督办指导力度,全力推进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落地见效,为保护长江母亲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作出市场监管部门应有的贡献。

会上,四川省局登记注册处、网监处、广告监管处、食品经营处、综合执法稽查局负责人就相关工作重点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成都将运用成都市市场主体智慧监管平台、畜禽水产品产业链测试共享服务平台,监测水产品经营市场主体数据、风险数据,对名称及经营范围中含有“湖鲜”“河鲜”“江鲜”“野生”等敏感字样的市场主体加大摸排,按照风险来源类别对水产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单位经营主体进行风险预警,实现快速、有效、精准监管。同时还将对水产制品标注“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字样,餐饮经营单位以“野生”“江鲜”“河鲜”等为噱头进行商业宣传,或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以及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提供交易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予以坚决打击。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成都、宜宾市市场监管局发言人作了交流发言。

四川省局相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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