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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技术监督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情况

2022年10月21日 11:39

来源: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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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5日至2022年9月26日,我们通过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关于《四川省市场技术监督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意见征集期间,我处共收到个人反馈意见建议3条,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基本申报条件中新增能力、业绩;二是跨系列职称转评任职年限累计计算;三是新增药品检验检测子专业。经研究,我处部分采纳1条,未采纳2条。

未采纳原因为:     

1.关于建议增加的相关业绩、能力描述。经专家研讨,判断此内容属日常工作,非职称申报所需的科研成果或创新业绩,故不作为能力业绩条件;

2.关于职称转评任职年限问题。我局结合实际,原则上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级职称确认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2〕44号)相关规定执行;

3.关于新增药品检验检测子专业。鉴于省药监局正在研究相关职称评审规定,为避免多头评审,我局暂不考虑纳入该专业。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人事处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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