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1年01月20日 10:39

来源: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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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坚定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抓基础夯基石为目标,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着力把市场监管法治要求贯穿到制度建设、营商环境、行政执法、行权监督、化解纠纷、法治宣传等各个方面,从而推动市场监督管理职能依法全面履行,行政权力规范公开运行,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有效保障,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普遍提高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市场监管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0年初,制发《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深入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市监发〔202041号),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处(室、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紧扣新冠疫情防控和省内经济社会发展新态势,就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4方面进行分工部署,确立了依法持续加强市场监管法治制度体系建设等24项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各部门(单位)具体工作任务49项,有力推动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责任落实、时间节点落实、评估工作落实等三方面落实到位。

(一)依法持续加强市场监管法治制度体系建设

1.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法治保障。一是全面落实《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点》(川市监发〔202013号),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联合省委网信办、公安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省卫健委、成都海关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川市监发〔202010号),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行动。截止目前,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873436人次,检查经营者1461794/人,查获口罩551万只,查获防护用品1041件,查获消杀用品56万元。其中,移送公安机关48件,11件案件被市场监管总局采纳通报;二是制发《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特别时期市场监管执法法律适用的指导意见》(川市监函〔202083号)、《疫情防控期间口罩经营违法行为辨析及案件查处适用法条指引》(川市监发〔20208号)、《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范性文件贯彻梳理的通知》,并梳理涉及价格方面法律法规以供基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参考,加强特殊时期市场监管依法行政指导工作。

2.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依法决策机制。一是贯彻落实省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过法制审查,未经法制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针对各单位法律顾问运行实际,研究制定了法律顾问的选聘程序、选聘条件、工作职责和履职要求,规范法律顾问管理,顺利完成2020年省局顾问律师团队选聘相关工作。三是建立四川省市场监管部门“法治人才库”。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省局审查,共52人入选,发挥了市场监管法治人才在制定重大政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四是建立公职律师制度。按照要求,在原有5名公职律师的基础上,我局积极梳理,推动办理新增公职律师9人。

3.推进市场监管立法工作。一是圆满完成2020年省政府立法计划涉及我局负责起草的《四川省质量促进条例》相关起草工作。条例草案经省政府常务会审议,报请省人大批准,目前已通过省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四川省作为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开展质量促进地方立法,注重立足四川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彰显地方特色,有利于提升全省质量竞争优势,激发质量创新创造的热情。二是围绕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开展2021年立法计划申报工作,推动《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修订)纳入制定类立法计划。在2021年省政府立项论证会上,我局作为三个省级部门代表之一进行交流发言。

4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市监办函〔202010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的通知》(川市监办函〔2020266号),建立健全省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确保所有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查,进一步推动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严格规范制发程序和具体内容,及时公告和备案,切实防范风险,更好发挥效能、推动工作。截至目前,2020年我局共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均按照要求及时报省政府及总局备案审查。

(二)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5.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一是牵头组织开展妨碍公平竞争和统一市场的政策措施存量清理工作。按要求,组织对全省现行政策措施专项清理。全省共梳理排查现行文件38.15万件,其中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1.81万件,违反相关审查标准需修改、废止或适用例外规定的452件,清理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期间,创新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与四川大学合作开展对省政府文件共计2597件的评估审查,并按照程序进行清理。二是严格开展增量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印发了《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程序规定》,建立健全省局内部的审查机制和流程,严格落实增量审查。今年,共审查各类政策措施65份,其中审查省局起草文件32份,审查其他单位征求意见的文件33份。三是率先与重庆市开展第三方交叉评估。我省与重庆市两地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签署了《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协作机制的协议》,选取我省内江市和重庆市大足区作为试点,由我局和重庆市局分别委托第三方评估团队开展交叉互评,在全国范围内开创了省际间第三方交叉互评的先河,取得了省际协作的创新性突破。

6.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一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912日,代省委省政府草拟的《四川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川委厅〔202050号)报请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有力彰显了四川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二是强化知识产权协作。1.全面深化川渝两地知识产权合作429日,我局、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与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在重庆签署川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知识产权合作协议,采取共建、共享、共推等方式抓好知识产权合作交流,共同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2强化成德绵眉资知识产权协作。716日,组织召开成德绵眉资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协作工作会,进一步巩固成德绵眉资协作基础,加快对我省其他地区的知识产权执法工作的引领示范步伐。三是强化知识产权疫情服务。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对涉及防治新冠肺炎的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开通绿色通道。向国知局商标局报送雨衣妹妹遂之安安康丽雅等多件企业防疫商标优先审查及维护保护报告,其中备受社会关注的雨衣妹妹商标已初审公告,将进入实审阶段。四是强化知识产权宣传。4月,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详细部署2020年四川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成立2020年四川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围绕知识产权与健康中国主题,以“5+N”方式共同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活动,包括召开知识产权宣传周新闻发布会、印发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印发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等。据统计,“4.26”宣传周期间,全省组织开展各类活动109项;举办各类培训班(座谈会等)38余期(次),参与企业556家(次),参与人数6200余人(次);开展执法与维权援助活动68余项(次),执法、检查各类商场2471余家(次);派发海报、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14万余册(份),制作视频(抖音、公益广告、宣传片等)8个,参与报道地方媒体数量23余家(次),各级媒体宣传报道52余篇(次)。

7.优化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一是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我局涉及证照分离改革的省本级8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和优化准入服务改革,截止11月底,累计办理告知承诺事项374件,优化准入服务事项3203件,惠及企业数量3577家;推进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对市场监管部门涉及的17项改革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截止11月底,共办理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事项6347件,其中审批改为备案4254件,优化审批服务2093件,惠及企业6347家。二是贯彻落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改革。积极做好建筑用钢筋、水泥、广播电视传输设备、人民币鉴别仪、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等5类产品的承接落实工作。扩大告知承诺产品的实施范围,将化肥产品由后置现场审查调整为告知承诺,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三是推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环节改革。制发《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确定我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发证机关及发证项目、制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基本条件,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相关工作的事项。开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备选库建立工作,制定并公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发证机关及发证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考试机构条件及委托要求,组织对全省推荐的考试机构进行考核确认,统筹形成本省考试机构备选库并公布;确定并发布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认定考试机构;制定并发布我省鉴定评审机构管理办法及考核细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并公布鉴定评审机构。四是持续推进企业开办便利化。专人导办申请人在四川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线上申请,推广营商通掌上服务平台应用。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已实现在4个工作小时内办结。持续简政放权,优化投资环境,将由我局登记注册的公司授权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行政审批局负责登记注册和日常监管。五是配合做好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将全省食品添加剂、白酒许可权限下放至市(州)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设计许可流程,尤其是针对同一许可证书涉及省、市两级审批事项的许可方式,保证市(州)局能够接得住、做得好。

8.推动建立新型监管机制。一是持续规范实施市场监管系统内部随机抽查。一年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制定完成抽查任务1012个(省局制定14个),抽取企业(含农专社)79234户,完成检查78920户。其中,未发现问题51035户,发现问题24588户,吊注销2263户,迁出61户;实地检查72004户,书面检查9031户,网络检测5497户,检查结果已全部向社会公示。二是加强平台支撑,强化考核督查。全省各级政府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并根据《省级部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任务分工表》细化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任务分工与责任单位,通过公示系统,对各地随机抽查情况进行检查通报。成都市场监管局创新打造了成都市市场主体智慧监管平台,构建六维联动的智慧监管体系。三是全面推进我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贯彻落实《关于在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截止目前,省本级和21个市(州)均出台了实施意见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省本级已经多次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也从成立初期的17个部门增加到了23个部门。同时还将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纳入了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由省级联席会议负责对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查督导。5月,先于国家部委前,制发涵盖19个部门67个抽查事项的《四川省级部门联合检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其中重点检查事项21项,占比31.3%9月底,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一期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完成部委清单、省级清单以及15个厅局系统内部抽查事项清单的录入及全省675万户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的导入工作。三是创新推出《四川省省本级2020年市场主体专项监管计划》。为全面提升我省监管工作计划性和指导性,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形成涉及39家省直部门151项的《四川省省本级2020年市场主体专项监管计划》,国务院在《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简报》(41期)将此项工作作为全国先进经验做法全国通报。《重点监管清单》、《涉企现场检查清单》已完成多次修改,已报省司法厅第二轮审核,待通过后即报送省政府印发。

9.加强市场监管法律服务。疫情期间,12315热线承担中小企业有关复工复产问题的咨询转办,及时帮助中小企业反映诉求,全省12315处理民营企业咨询类电话581条(不含成都)。综合运用协商和解、行政调解、互联网+快捷维权、线上消费纠纷解决、线下无理由退货和赔偿先付承诺、维权直通车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将消费维权服务延伸至乡村、企业(商场)、学校、市场等末端,为消费者提供了最便捷、最省时、最适合的维权选择,高效快捷解决消费者诉求。截止1130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接收消费者诉求66.77万件,其中投诉21.18万件,办结率95.28%;举报8.67万件,办结率92.73%;咨询36.93万件,办结率99.95%。涉及争议金额4.61亿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2亿元。完成省12345转办事项的分流、办理和反馈,截至1220日,接收大数据中心转办件1267件,处理率100%,办结率99.45%,办件满意率99.13%

(三)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0.规范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一是制发《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办法》《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规定》《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川市监发〔202069号)等制度,以落实线索管理、执法稽查、案件审核、罚没处置“四分离”工作机制,促进规范文明执法;二是《四川省行政执法流程标准》《四川省行政执法文书标准》两项标准已经于20201217日发布,202111日实施,为实现全省规范有序的行政执法标准化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是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联合公安厅共同研究制定了《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公安厅执法协作工作方案》(川市监函〔2020688号),建立执法协作会商制度、执法信息交流和会议协商机制、执法协作机制,做到协作机制程序化、信息资源共享化、优势互补常态化;与省高院、省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工程建设领域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川高法发〔20201号),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保障工程建设质量,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11.改进行政执法方式。一是印发《关于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专项活动的通知》,部署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开展承诺整改活动,并按要求完成整改问题清单。二是建立行政执法信息资源库,认真梳理法律、法规,拆分违法行为、法律依据、处罚内容等,建立执法办案、监督检查和统计分析等信息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信息资源库。三是实现行政执法办案系统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数据交换,建立行政执法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文书自动生成、执法流程网上流转、处罚信息自动公示。四是建立行政执法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文书自动生成、执法流程网上流转、处罚信息自动公示。

1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动态掌握各地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展情况。截止目前,全省20个市(州)已批复成立专门的市场监管执法稽查机构,1个州划归地方综合执法局实行双重管理;区(县)一级成立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机构181个(其中85个实行局队合一)、划转地方综合执法机构14个、还未启动改革或未批复的13个。二是拟定《行政执法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办法(试行)》,探索搭建行政执法与纪检监察协同贯通机制,确保执法稽查工作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三是为规范我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制发《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川市监发〔202098号)。

(四)加大市场监管行政权力监督力度

13.完善市场监管领域权责清单。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开展市场监管部门2020年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并报送省委编办审核。经批准,本次动态调整346项,动态调整的比例达到60%同时,对机构改革以后,涉及市场监管领域制修订及废止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梳理,形成《四川省市场监管执法依据更新台账(2020年版)》,共计更新157部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近期新制定执法依据39部、修订及修正执法依据51部、废止执法依据67部),并印发全系统。

1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印发《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的通知》,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截至目前,通过省局门户网站共发布文件54件,并全部解读。按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及时整改门户网站,突出权威发布、及时回应、公众服务等功能,加强安全防护,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规范设置。截至目前,共发布5669条信息,其中政务要闻1169条,省局动态629条。

15.落实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认真执行《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惩治执法腐败行为。

16.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印发《关于扎实做好2020年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建立台账,实行销账管理。2020年,我局承办建议和提案共92件,其中,主办37件(含分办6件),协办57件,其中包括由李云泽副省长领衔办理件1件,省政协副主席赵振铣牵头督办件1件,一次办结率100%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7.强化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构建矛盾纠纷多远化解机制,支持在省商标协会设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鼓励当事人通过非诉讼渠道解决商标民事纠纷。积极与重点专利企业对接,精准提供维权援助服务,引导企业使用专利纠纷非诉讼解决途径,制发《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繁简分流工作规程》和《展会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办法》,切实提高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便捷性和时效性。指导市(州)建立专利侵权行政裁决机构22个,泸州、遂宁等8个市成立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组建维权援助专家库,设立投诉举报维权援助中心。全省办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78件。

18.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提升省局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制定《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答复及行政应诉工作规则》。2020年,共办理行政复议36件,一是办理对市(州)局行政复议案件24件。其中2019年转入8件,2020年新收16件,均已全部办结;办理省局被上级机关复议案件12件,其中2019年转入6件,已办结5件,2020年新收6件,已办结4件,办结的省局被上级机关复议案件,结果均为维持我局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复议申请人申请;办理行政诉讼案件结转27件,新收24件,结案35件。

(六)强化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

19.全面落实法治宣传工作。制发《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重点开展法治讲堂走基层普法活动。一是以夯实基层法治基础为宗旨,以探索推进普法宣传新路径为抓手,打造法治讲堂走基层普法名片。201911月起启动以来,参与人员横向覆盖市场监管所有组成部门,纵向直达基层市场监管所,已在10个市(州)开展了23场讲座,现场解答问题160余个,参训人员达2600余人。二是做好七五普法验收工作。按照总局、省委省政府要求,根据《七五普法评估验收指标》组织全系统进行七五普法总结,并向总局报送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支持新集市经济健康发展稳就业---四川疫情期间监管的探索与实践》。

20.完善法治教育机制。一是建立省市两级普法联动工作机制,开展法治讲堂走基层活动,选聘组成法治讲堂走基层讲师团,因地因需面向基层开设专题讲座和答疑释惑活动,加强对基层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指导,切实提升基层法治思维和依法治理水平。二是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暨示范推动解决法治建设八个具体问题有关工作的通知》,作为示范推动解决法治建设八个具体问题24个省级部门(单位)之一,深挖问题症结,完善方法举措,加快构建长效机制,推动全面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工作各项工作整体提升。

二、存在不足

一是基层执法人员对市场监管领域的法律法规不够熟悉,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涉及项目多、种类繁、依据杂的情况,许多基层执法人员面对新知识、新任务、新要求,推进本领和能力建设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

二是普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向基层倾斜。机构改革后,基层监管执法职能庞杂、压力较大。基层执法队伍存在流动性大、专业程度不高等问题,大区域监管方式也增加了监管难度,降低监管效率和质量。

三是法治研究工作力量投入不足。对市场监管法治工作投入多、总结少,对各项工作进行后期系统研究较少。在各类报刊、杂志或专业网站上发表的法治研究论文和成果不多,还需进一步营造主动思考、积极撰文的法治研究氛围。

三、下步工作安排

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一是通过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自觉运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市场监管工作创新发展。二是要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坚持科学立法,修订完善涉及四川市场监管的法规规章;坚持严格执法,完善制约监督的制度体系;坚持普法守法,在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加大市场监管普法宣传力度;努力建设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市场监管执法队伍。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发挥好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和责任,建立工作台账,查缺补漏,推动任务落实见效。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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