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2月23日 14:47
来源:行政审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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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4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56号),因企业申请注销等情形,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注销绵阳市涪城区釜王塑料制品厂等11家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请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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