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10日 14:33
来源:行政审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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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根据机构自愿申请,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注销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环境监测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资质认定证书号152312210047,有效期至2021年09月24日),证书(正本、附表)由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回。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环境监测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一切从事有关该证书许可范围内的检测活动,请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监督管理。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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