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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1批次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CZ202212)

2022年12月23日 16:33

来源:食品抽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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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期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中,涉及我省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川区欣彩副食店销售的、标称由重庆轩福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武胜展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泡椒牛板筋(调味面制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承检机构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在南川区欣彩副食店抽取了1批次泡椒牛板筋(调味面制品)(规格型号:80克/袋;生产日期:2022-06-22)。经检验,“酸价(KOH)”项目不合格。

(二)生产环节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

广安市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9月26日对武胜展华食品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经查,重庆轩福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当事人生产该批次产品592袋,合计47.36千克,涉案货值384.8元,该批次产品全部销往经销商。经查,当事人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鉴于该企业还存在其它违法行为,其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广安市局对该企业作出以下处罚:

1.吊销该公司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2.对该公司法人(杨成俊)处罚款30908.71元(上一年度从公司取得的收入)。

2.排查整改

经调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是生产企业未按照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过程卫生规范》的要求,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未建立真实完整的生产记录、销售记录。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反映。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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