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22日 14:52
来源:食品经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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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部署,我局决定开展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立法制定工作。按照有关规定,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项目承接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立法制定项目。
二、项目主要任务
1.聚焦食品安全治理体系、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和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小经营店入网经营、食品信息化追溯、信用监管、社会共治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在省内外持续深入调研。
2.调研省、市、县三级食安委成员单位立法需求,对公安、农业农村、卫健委、通信管理部门等重点单位,组织专题对接。
3.组织立法需求论证评估、中期评估和结题审查评估。
4.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各地各部门意见。
5.形成《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送审稿)》。
三、项目报价
项目最高限价26万元。
四、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五、项目时间
项目时间180天(日历天,下同),从中选之日起计算至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
六、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以单位名义进行,不接受联合体申报,申报单位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良好的商业信誉;
2.具有相关专业能力和项目团队;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禁止进入政府市场的处罚还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参与本次比选活动;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申报截止时间
2022年4月29日10:00止(公休日可申报)。
八、比选流程
1.符合条件、有申报意向的申请人应按要求填写项目申请表并盖章,一式三份,并附相似成功案例简稿(5篇以内,不超过五十页),密封送达我局。
2.2022年4月29日10时,我局将组织磋商,择优确定中选单位。
3.确定中选的单位,我局将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委托合同书,确定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
九、注意事项
1.超过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后我局不再受理。
2.中选后无故毁约不签署合同的我局将在网站公开公告,把项目申报人列入我局项目研究黑名单,今后不得再承揽我局研究项目。
3.没有完成委托任务或自行终止委托项目,将停止拨款并追偿损失,具体参照合同条款执行。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28—86618631
电子邮箱:scspjy@163.com
地址:成都市玉沙路118号1402房间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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