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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关于2021年度承压类特种设备专项监督
 抽查情况的通报

2021年10月13日 11:27

来源:特种设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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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市监办〔2021129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省特检院:

为切实打好打赢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战,进一步强化源头监管,压实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有效保证产品安全性能,促进监检机构和鉴定评审工作质量提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省局集中力量组织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生产企业以及压力管道安装项目开展专项监督抽查。经省局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确定抽查单位。采取“双随机”方式,在近3年未接受监督检查的省级发证生产企业名录中,随机抽取确定5家锅炉、15家压力容器、15家压力管道元件生产企业;在2021年全省新建管道安装项目中,根据实施进度、建设规模、管道类别确定了20个安装项目作为被抽查对象。

(二)明确抽查内容。重点对资源条件、质量体系运转和产品安全性能三个方面若干项目涉及安全指标开展检查,验证被检查单位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活动。同时,对监督检验机构关键点检验到位情况、监督检验规则执行情况、监督检验发现问题处理情况进行抽查,综合评价监督检验工作质量。

(三)组建抽查队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实施具体的现场技术检查。

此次抽查主要是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查看、随机抽查产品等方式实施现场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多数获证单位能持续保持许可条件,按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及质量管理体系等要求从事特种设备生产及检验活动。但也有不少单位在取得许可后,资源条件下降,质量保证体系执行不到位,不能持续满足安全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经抽查组和当地监察机构现场核实,2家压力容器制造企业不再从事生产活动(其中,1家企业取证至今未从事生产活动,另外1家原制造场地被征用)。

二、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源条件方面。部分单位人员的配置、数量、任职条件、履职能力等不能满足许可要求,缺少必要的生产设备、检测设备、试验装置以及检测专用场地和现行的规范标准,库房和设施不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设计、无损检测、理化检验外委手续不齐全或外委单位不符合TSG 07-20192.2.32)的规定,检测仪器未按规定进行检定或校准等。

(二)质量保证体系方面。部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相关责任人不符合体系基本要求;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记录表格可操作性和指导性不强,缺乏科学性和对质量的有效保证;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审批程序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未进行内审和管理评审;无人员培训计划,未对外委协议进行评审,设备未建立档案、未编号,无设备的使用状态标识。

(三)产品安全性能方面。部分单位设计文件标准引用错误、计算书项目不齐、设计不准确,审批、管理不规范,设计变更未按照规定履行变更手续;现场材料未进行标记移植;未编制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焊接记录不规范,焊接参数不符合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的规定;无损检测方法或比例选择不正确,记录信息失实,无损检测报告中存在缺项、漏项;试制产品未覆盖热处理和泄漏试验工序,储气井的气密性试验方法不符合要求,管道强度、严密性试验记录缺压力表相关信息,产品档案不齐全;个别管道安装项目未开展监督检验。

(四)监检工作中反映的问题。一是责任心缺失。部分检验机构的监检工作实施不到位,工作流于形式,未对焊接工艺的评定过程进行监检,对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转情况监督检查不到位。二是执行力不强。鉴于监督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省局在2018年印发的川质监函〔2018731号文件中明确要求,B/C类项目统一按照B类项目监检,但部分监检机构在监检时仍按照C类项目监检,应签字确认的项目未签字确认。三是审核把关不严。对制造过程中的检验报告、记录表卡等内容审查不严,对其中的缺项、漏检、错检等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对质量保证体系严重失控行为没有起到监督检查的作用。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对照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逐条制订整改措施,加快推进问题整改。对因生产场地被征用、企业经营等原因或生产许可过期不再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活动的,当地监察机构要督促企业及时注销生产许可证,不得违法违规生产特种设备;对问题较多的企业,各地要将其列为2022年生产单位现场监督检查重点;对涉嫌违法,特别是压力管道安装过程抽查发现多起未经监督检验的,各地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到位,将压力和责任落实到企业主体。

(二)各检验机构要举一反三,自我反思,按照“八查八治”工作要求,对标对表,认真查找、纠正检验工作中的类似问题,强化制度建设和制度约束,及时修订作业指导书,进一步规范检验工作流程和检验行为,补齐短板,堵塞漏洞,不断提高检验工作质量。要经常性开展“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和交流研讨,进一步提高检验人员的安全意识,不断增强检验工作责任心,切实发挥技术支撑和服务监察的作用。

(三)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实责任,落实“四铁”要求,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必须予以关闭,坚决筑牢特种设备安全防线。要紧密结合《四川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督促油气管道安装、使用单位依法依规履行管道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制度,持续提升法定检验覆盖率。要深入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四大重点领域”隐患清零集中攻坚,按照“全面梳理、找准痛点、定实措施、强力攻坚”的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突出重点难点、深化责任落实、狠抓源头治理、强化技术支撑,着力“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各单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须经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现场核实确认后,于1130日前,将确认意见(加盖市局公章)、企业整改报告以及行政处罚情况报省局特种设备处。

附件:附件1锅炉制造单位安全环保节能监督抽问题清单

      附件2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质量提升监督抽查问题清单

      附件3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监督抽查问题清单

      附件4压力管道安装项目监督抽查问题清单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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