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 / 公示公告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9年02月22日 15:35

来源:省局计财组

【字体: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省市场监管局)是省政府直属机构,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省市场监管局职能简介:

  (一)负责全省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质量强省、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食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省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省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全省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省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全省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在川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全省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全省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省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全省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全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全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核查、备案和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全省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省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协调指导市(州)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全省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全省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十六)负责全省知识产权战略、法规、规划的制定,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十七)负责促进全省民营经济发展。负责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制定、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在省委组织部指导下,指导全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十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九)管理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十)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省市场监管局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省市场监管局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和市场监管总局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我省高质量发展,严守“三条底线”,努力开创全省市场监管事业新局面,为推动我省“一干多支”发展战略和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作出新贡献。

  一是不断扩大商事制度改革效应,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深入推进企业准入、产品准入、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和知识产权注册便利化改革,不断提升服务效能,进一步降低投资创业成本,支撑经济平稳运行。

  二是大力实施质量强省战略,服务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把质量提升行动作为总抓手,全面加强质量管理,改革创新质量工作,强化标准化体系建设,筑牢计量技术基础,完善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体系,不断提升四川产品和服务质量,努力推动我省产业迈向中高端。

  三是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决守住市场安全底线。加强食品、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始终把好每一道防线。实施“春雷行动2019”,强化重点领域市场监管,严防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四是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加大公平竞争审查力度,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强价格监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推动市场秩序既规范有序又充满活力。

  五是狠抓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坚持把工作重心用在狠抓政策措施落实上,切实为民营企业纾难解困。锁定省委省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20条政策措施,全力抓好措施落实。加强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提升服务民营企业实效。

  六是不断完善市场监管机制,提升市场监管效能。树立现代市场监管理念,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方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信用监管,强化市场监管制度和责任机制建设。

  七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围绕市场监管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全面建设,建强干部人才队伍,加强法治和信息化建设,为市场监管事业发展提供支撑保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省市场监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8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行政执法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4个。主要包括:省市场监管局机关、省市场监管局直属分局、省质监局稽查总队、省纤维检验局、省工商局后勤服务中心、省质监局机关服务中心、省商标广告设计研究所、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处、省质量技术监督学校、省工商干校、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省质量技术审查评价中心、省标准化研究院、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省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省重大技术装备几何量计量站、省工商局经济信息中心、省个体劳动协会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市场监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省市场监管局是本次机构改革新组建的部门,2019年收支总预算63462.9万元,按机构改革方案同口径比较,与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基本持平。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市场监管局2019年收入预算63462.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645.5万元,占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938.44万元,占76%;事业收入2411.64万元,占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742.25万元,占6%;其他收入2786.92万元,占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938.15万元,占3%。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市场监管局2019年支出预算6346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92.93万元,占47%;项目支出33569.97万元,占5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市场监管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1442.2万元, 按机构改革方案同口径比较,与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基本持平。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938.44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03.7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104.75万元、教育支出3572.3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727.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67.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29.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41.11万元。

  以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将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在执行中依法依规相应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市场监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7938.44万元,按机构改革方案同口径比较,与2018年预算数基本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237万元,占82%;教育支出2959.82万元,占6%;科学技术支出703.71万元,占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67.79万元,占5%;卫生健康支出1029.01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1641.11万元,占3.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6912.93万元,主要用于:省局机关、直属分局、稽查总队、省纤维检验局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所需的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019年预算数为3257.12万元,主要用于:简政放权商事制度改革工作、质量与安全监管、市场监管执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668.02万元,主要用于:后勤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物业管理费等后勤保障运行经费。

  4.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2019年预算数为7476.25万元,主要用于:商品质量抽检、标准化和计量管理工作、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风险监测、监督抽查等项目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管执法(项)2019年预算数为304.32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等项目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项)2019年预算数为287万元,主要用于:消费者维权服务等项目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19年预算数为5289.36万元,主要用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省市县/所三级专网线路租赁、信息网络运行综合保障,实现智慧工商系统与省政务一体化平台对接,为企业、个体全程电子化登记过程提供保障等项目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技术支持(项)2019年预算数为5637万元,主要用于:计量器具型式评价、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涂料等危险化学品鉴定、质监科技创新等项目支出。

  9.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项)2019年预算数为144万元,主要用于:认证认可监督管理业务活动等项目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标准化管理(项)2019年预算数为413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及地方标准制定、企业及团体标准监督抽查等项目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593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所需的公用经费。

  12.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91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履行职能职责开展的业务工作等项目支出。

  13. 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2019年预算数为1764.32万元,主要用于:省质监校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经费支出。

  14.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教师进修(项)2019年预算数为60万元,主要用于:省质监校教师进修、师资培训支出。

  15.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135.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参加外部机构组织的培训需缴纳的培训费和举办全系统各类业务培训的有关支出。

  16. 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专项基础科研(项)2019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柴油组分族簇分布与柴油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的研究与模拟业务支出。

  17. 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616.71万元,主要用于:省标准化研究院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经费支出。

  18.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79万元,主要用于:省标准化研究院、省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其他应用研究方面的业务支出。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23.8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249.9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730.9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并轨改革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62.15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并轨改革后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0.9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困难补助。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438.0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447.7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143.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251.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9年预算数为389.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市场监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247.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141.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710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工会经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市场监管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86.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2.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94.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主要原因是:为贯彻落实省委“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加快构建立体全面开放格局,2019年省级调整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方式,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预算全部保留在省财政。执行中,财政厅会同省委外办(港澳办)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考虑2018年执行情况以及机构改革情况予以安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省市场监管局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按机构改革方案同口径比较,较2018年预算下降24%。主要原因是简化接待工作,厉行勤俭节约,有效控制公务接待费总额。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内省外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质量与安全监管、标准化和计量管理、市场监管、执法协作等业务交流工作;省外相关部门来川交流学习、专题研讨等接待工作;参与西博会等区域经济合作、招商引资等接待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按机构改革方案同口径比较,与2018年预算基本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43辆,其中:轿车106辆,旅行车(含商务车)9辆,越野车9辆,大型客、货车7辆,其他车辆12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4.4万元,用于143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过路过桥、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全省范围内开展商事制度改革、市场监管巡查、消费者权益保护、开展计量、标准、认证、地标等质量基础工作,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业务工作需要以及督查、指导基层市场监管部门业务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市场监管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市场监管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省市场监管局下属局机关、直属分局等2家行政单位以及稽查总队、纤检局等1家行政执法机构、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92.24万元,按机构改革方案同口径比较,与2018年预算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省市场监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8140.0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省市县/所三级专网线路租赁、实现智慧工商系统与省政务一体化平台对接等信息网络运行综合保障服务、全省矿山安全计量器具检定服务、商品质量抽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验检测设备购置、设施设备维修改造、物业管理、公务车加油、保险、维修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省市场监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4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8辆、执法执勤用车27辆、其他用车76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3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非财政拨款安排72万元。购置一般公务用车4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省市场监管局100万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2019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相关链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