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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证热
 四川省消委提醒不要轻信包过承诺

2020年06月18日 10:07

来源:四川省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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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证市场持续火热,网络广告、电话推销铺天盖地。一些培训机构宣称“一年挂靠收益8-9万元、包报名、包拿证、不过退费……”,学员缴纳高昂培训费后却发现自己根本不符合报名条件,承诺包过包挂靠难兑现,由此引发大量消费纠纷。

“我在X网购买了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培训课程,价格昂贵(3000元—1万元)且无法报名参加考试、退费难,我要投诉!”四川省消委近期收到多名消费者有关投诉,分析投诉内容发现,个别培训机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招生广告误导消费者,咨询师违规承诺“包报名包挂靠”。有的培训机构宣称为保障学员权益和提升通过率,每位学员签订《不过退费协议》,若学员学习所有课程后,参加考试不通过,退还不过科目80%的课程费用,但其实有的学员根本不符合报名条件,必定考试不过。培训机构咨询师在向消费者推销课程的过程中,并没有详细了解消费者是否具备报考条件便一概承诺包报名“包挂靠”。

二是格式合同条款内容涉嫌违规,责任主体不明。有的培训机构提供的服务协议涉嫌存在免除自身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情况,如包含“如果考生未正确填写个人信息,培训机构有权拒绝退费或重修”“考生无权因考试报名条件变动导致无法报名为由要求退费”等条款。合同签订方分属两个企业主体(网签合同所在地和开票所在地),责任主体不明,产生争议后消费者异地维权成本高。

三是推荐第三方贷款平台,退费环节规避消费者。培训机构为获取消费者的订单,主动向消费者推荐金融服务公司,为消费者提供贷款,用于支付培训机构的培训费。但在消费者申请退费后,培训机构在未与消费者签订三方协议的前提下,直接将费用退还至金融服务公司,违背了合同相对性原则,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川省消委呼吁,相关培训机构要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提供的商品和服务须真实合法;要加强销售人员管理,提高职业素养,不得以虚假信息、虚假承诺、私信、演说等方式误导消费者;拒绝“霸王条款”,制定的格式条款不得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属于线上服务,应从有利于纠纷解决的角度约定诉讼管辖地;推荐使用信贷产品时主动告知真实情况,充分保障消费者权益同时,主管部门应加强行业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四川省消委提醒广大消费者,面对“考证热潮”,还需冷静思考,报考各类资格证书前,要详细了解自己是否具备报考条件,通过正规渠道查询国家政策,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不要盲目跟风考证;要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培训机构,多方了解培训机构服务质量和口碑;签订合同或协议时认真阅读相关条款,不要轻信培训机构或所谓“咨询师”的承诺,注意妥善保管合同和发票等消费凭证,发生纠纷有效维权。此外,不要单纯为了“挂证”而考证“挂证”行为本身也违规,如《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就明确规定,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得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或者执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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