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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处(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

2021年02月25日 17:18

来源:省局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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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履行反垄断工作职责。主要承担组织贯彻执行反垄断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反垄断案件的查处,组织、指导全省反垄断执法工作。负责拟订、完善有关反垄断的制度、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推进竞争政策的组织实施、宣传培训等相关工作。指导四川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2.履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职责。主要承担省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平竞争审查的制度、办法和细则。督促指导省级各部门和各地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负责研究、拟订、完善本单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审查程序并组织实施。

3.履行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职责。主要承担组织贯彻执行反不正当竞争相关法律法规的工作。承担指导、协调全省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和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拟订、完善反不正当竞争的制度、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反不正当竞争的重大政策,协调处理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重大问题。负责全省不正当竞争状况的调研和动态分析工作。

4.履行直销监管工作职责。主要承担组织贯彻执行直销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工作。负责拟订、完善直销监管的制度、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本系统对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指导。依法协助办理企业从事直销业务审批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本系统直销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5.履行禁止传销工作职责。主要承担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贯彻执行禁止传销相关法律法规的工作。负责拟定、完善禁止传销的制度、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省开展禁止传销工作,协调开展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指导、协调传销案件的查处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打击传销综治考核评价工作。负责网络传销查处工作。

6.承担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7. 负责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省局明确由本处承担的相关市场秩序治理工作。

8.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应急处置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9.承担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姜文彬

联系方式:028-86613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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