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03日 15:40
来源:认检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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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各检验检测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国办发〔2022〕35 号),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省局已制定简化检验检测机构人员信息变更办理程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内容
(一)获得四川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变更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由检验检测机构自行修改资质认定系统人员信息,无需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二)自2023年3月1日起,市场监管部门不再受理检验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变更备案。
二、办理程序
自2023年3月1日起,各检验检测机构可用法人账号登录四川省政务服务网,进入“直通部门”菜单栏下方-“省市场监管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中的“其他业务-检验检测机构人员信息变更”模块,自行修改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的人员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对填报中的系统技术问题,可以联系后台技术人员(电话:028-86611817转2)。
三、有关要求
(一)检验检测机构自行修改的资质认定系统人员信息必须真实、准确,需满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的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承担所修改信息不实的法律责任。
(二)各市(州)局应及时通知辖区内各检验检测机构,做好宣传指导工作。同时要加强后续监管,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活动和日常属地监管,将机构人员信息变更自我申报情况纳入监管重点内容,对机构网上填报信息与实际信息不符的依法从严处理。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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