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3月29日 17:41
来源:质量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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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市监发〔2022〕15号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各处(室、局)、直属单位,各入驻机构:
为规范四川省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川质通”)机构入驻、服务行为和运行维护,更好地发挥平台作用,服务企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四川省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川质通”)机构入驻及服务管理办法》《四川省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川质通”)运行维护工作规范》《四川省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川质通”)入驻机构服务方案维护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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