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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省第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36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3年01月17日 11:29

来源:省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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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市监函〔2022499

桂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长期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议》(第736号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省民营经济和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按省人大安排,您的建议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针对该建议,我局认真研究,商请了省法院、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提出建议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的建议

2020年,我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法律维权服务工作机构建设的意见》,累计建成法律服务工作机构115个,实现21个市(州)全覆盖,县(市、区)级85个,省级商会法律服务工作站9个;全省共建立商会调解组织94个,其中市(州)级10个、县(市、区)级52个、行业商会32个,全面构建法律维权服务一张网,会同省法院共同推进全省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商会调解服务平台对接,会同检察机关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2020年,我省出台《四川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设立民营企业法律维权中心及服务中心工作站,建立多部门协同维权机制。2021年,省民营办联合省纪委监委等13部门部署十百千维权护航行动,各地紧盯企业诉求、维权难点,细化方案措施,明确工作目标,拓展维权护航渠道外延,总计办理涉企维权诉求1.2万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1.6亿元2021年全省公安系统共立案侦办经济犯罪案件4875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2亿元,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逐利执法、违规冻结等问题,主动解除冻结账户1435个,清理挂案”312件。2021年全省检察系统全面落实少捕”“少押”“慎诉理念,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对涉经营类犯罪的民营企业负责人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不批捕159,变更强制措施82,不起诉332人。

二、关于建立公平的经营环境的建议

201811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总书记突出问题导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就坚持基本经济制度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出深刻阐释,提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6个方面政策举措,表明党中央毫不动摇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注入强大信心和动力。随后,我省召开全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20条含金量较高的政策举措(以下简称民营经济20)。20199月,清华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专题座谈会,强调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支持民营企业做强做优。

民营经济20出台后,21个市(州)和36个省级部门出台配套政策举措200余项,推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制度体系加快构建。2021年全国工商联发布的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报告显示,我省营商环境指数排名全国第7位。

2020年以来,省市场监管局等四部门联合开展全省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共排查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1.81万件,修改或废止不公平市场待遇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等452件。持续开展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治理,加强反垄断执法和垄断行业监管,加强对公用事业、医疗、建筑材料等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力度,通过强化线索排查、加大执法力度,共成功查处垄断案件10件,罚没金额6060.56万元。

2021年,全省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提升至99.2%全程网办事项占比提升至94.9%。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现证照分离全覆盖。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新增减税降费近400亿元,新增市场主体135.2万户、达771.6万户,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长8%

三、关于延续服务业困减负政策的建议

202211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实施部分到期的减税降费政策,支持企业纾困和发展,在前期已对部分到期税费优惠政策延期的基础上,再延续执行涉及科技、就业创业、医疗、教育等另外11项税费优惠政策至2023年底。20223月,省发展改革委联合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等15部门印发《四川省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方案》,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方案》分为八个方面,包括服务业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餐饮业、零售业、旅游业、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民航业困扶持措施,以及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保障措施,共涉及43项措施。

四、关于提供更多培训机会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陆续出台《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高素质产业大军的意见》《天府工匠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创新技能人才激励政策,统筹推进人才培育工程,健全人才服务保障体系,统筹实施省千人计划天府万人计划,加强对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分类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扶持等人才支持计划,着眼构建多层次人才支撑体系。

近年来,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省民营办、省人才办联合发布了《四川省民营企业家梯队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20—2024)》,针对我省民营企业家培养系统性不强,各地、各部门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培训质量不高、企业家难有热情的现状,拟通过产业领袖”“科技川商”“创业工厂”“青蓝接力”“卓越团队五大重点工程,用五年时间完成各类系统化、精准化、高质量培训10万人次,基本建立金字塔式民营企业家成长梯队,覆盖100名国内领先、行业知名的精英企业家,1000名全省“5+1”现代工业、“10+3”现代农业、“4+6”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领域的领军和骨干企业家,10000名瞄准专、精、特、新发展的新锐企业家,辐射数万名具有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的创新创业者、民营企业经营管理团队及非公经济组织负责人,实现“1111”目标,夯实全省民营经济发展人才基础。

支持民营企业高层次科技人才申请国家和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及天府科技菁英项目,培养企业高层次科技人才。支持民营企业申请国家和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培养提升企业科技人创新能力。支持民营企业人才培养,鼓励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对帮助小微企业开展职工培训的,优先纳入当地定点培训机构认定范围。支持民营企业全面参与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广泛动员民营企业职工根据个人意愿参与岗前培训、在岗培训、提升培训等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政策,推动提升民营企业职工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对企业职工参加技师培训最高给予6000/人的补贴、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给予每人每年不低于4000元的补贴。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举办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明确民办技工院校与公办院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在师资力量培养、就业信息服务、政府购买成果等方面,依法享受与公办职业培训机构同等政策支持。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926

(联系人:吴尧联系电话:18583999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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