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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人大十三届三次会议第592号
 建议答复的函

2020年08月21日 15:30

来源:省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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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市监函〔2020〕507号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省人大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592号建议答复的函

李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支持我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落地落实的建议》(第592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民营经济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按省人大办公厅的安排,您的建议由省市场监管局(省民营办)主办,四川省税务局、四川银保监局协办。针对该建议,我局认真研究,在与四川省税务局、四川银保监局会办基础上,也商请了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技厅、自然资源厅、商务厅、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部门提出建议和意见。

一、深入推进民营经济政策措施的落地落实

20181120日,省委省政府在全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期间出台了含金量十足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川委发〔201830号,简称《意见》),各市(州)、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21个市(州)结合实际,均出台了相应政策措施,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36个成员单位,或出台实施意见、或结合自身职能采取相应措施,努力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省民营办充分发挥牵头总揽作用,采取组织省直相关部门解读政策、连续4次“最多跑一次”改革、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信贷支持等《意见》中涉及重点领域的专项督查、聘请第三方独立评估政策落实效果、大范围的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对评估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反复督导整改等有力措施推动政策落地落实,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20多次批示指示,总体上看,《意见》落实效果进一步显现,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市场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市场主体活力有效激发,民营企业满意度总体较高,普遍认为经营成本有所降低,办证审批更加便捷,政务服务质效明显提升。特别是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我省缓解中小企业经营困难13条等政策措施密集出台,企业用电用气成本进一步降低,金融支持力度不断加大,稳岗就业打出了“组合拳”,便企服务更加周到,民营企业权益保护有新的加强,对纾解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推动复工复产复市、增强市场主体信心、稳住民营经济基本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关于“三管齐下”着力破解民营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的建议

(一)大力支持民营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着力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一是实施“五千五百”行动计划,支持民营企业上市挂牌。加大改制培育力度,开展2020年全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首批申报企业入库审核工作,加强入库企业培育及融资对接,推动省内重点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联合四川证监局等单位共同举办四川省IPO网络培训会,为金融中介机构和省内重点上市企业提供对接平台,推动企业更加高效对接资本市场。目前全省民营上市公司77家、新三板挂牌企业216家,今年以来,5家民营企业首发上市融资37亿元,其中2家企业科创板融资13亿元。二是推动企业债券融资,扩宽融资渠道。支持民营企业发行债券,推进债券品种创新,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提升直接融资水平,支持资管产品和保险资金通过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等方式积极参与民营企业解难纾困。实施债券优先战略,出台并落实2020年四川省债券融资行动计划,加大对企业的债券融资培训力度,举办2020年四川省债券融资网络培训会,支持和推动科伦药业、四川航空等10家企业发行疫情防控债,募集资金111.11亿元,总额居西部第一,融资利率2.3-3.7%。今年上半年,我省支持企业到银行间市场融资940亿元、创历史新高,通过资本市场债券融资116亿元,切实服务实体经济。三是支持民营上市、挂牌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实现高质量发展。建立定期企业信息沟通机制,定期收集梳理资本市场最新政策,督促各市(州)金融局定期反馈当地企业上市、再融资进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宣传并督导金融支持政策的落地落实,对需省政府或省级部门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上半年民营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实现股权融资30.44亿元,完成并购重组3单、交易金额1.3亿元。

(二)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民营经济政策落实落地,加大信用融资支持力度。坚决清理不必要的资金“通道”和“过桥”环节,缩短企业融资链条,加大续贷政策落实力度,至6月末,全省银行业机构小微企业续贷贷款余额802亿元,比年初增加7亿元;引导银行业机构提升信用贷款比重,鼓励银行机构积极探索应收账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模式,减少对抵质押物的过度依赖,提升小微企业贷款的可得性,至6月末,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余额2885亿元,比年初增加306亿元。完善财政金融互动政策,进一步加大对融资担保服务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扩大奖补政策覆盖面;以“信用+金融”为抓手,在全国率先探索推出“轻资产、轻管理、轻网点、轻成本”为核心的“信易贷”产品,助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至6月底,“信易贷”发放7.52亿元、“工程信用贷”发放1.3亿元、“复工贷”发放56亿元。深化“银税互动”,将受惠企业由纳税信用AB级拓展至ABM级,上半年,“银税互动”贷款余额和户数分别达169.1亿元、1.9万户,分别同比增长116%78%,为助力川内企业复工复产注入了新动能。创新实施“战疫贷”“甘露行动”姊妹计划,协调资金500亿元面向全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专合作社开展“战疫贷”低息贷款,至6月末,向3.4万户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贷款210.5亿元,财政贴息后企业实际融资成本不超过4%。强化“政税银”对接,面向全省个体工商户实施“甘露行动”无抵押贷款,已推送首批个体工商户信息9288条,金融机构发放贷款432户、2.3亿元,其中首贷户406户,助力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疫情纾困解难、复工复产。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印发《2020年民营小微金融服务工作计划》,组织全省民营和小微企业“服务零距离·融资大畅通”金融服务专项行动,引导金融机构完善内控制度、加强融资培育、加大民营经济信贷支持,5月末,全省民营经济贷款余额1.8万亿元、同比增长8.3%,有贷款余额市场主体户数101.1万户、同比增长11%。用好再贷款再贴现政策,精准滴灌民营企业,6月末,全省再贷款余额596亿元、同比增长55.9%。推广“天府信用通”线上融资对接平台,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和互联网融资对接全流程功能,已上线1400多款信贷产品,共享信息超过10亿条,引导4万多户企业通过平台自主申请融资需求。开展小微企业融资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加快推进产业链金融发展,引导核心企业为上下游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融资确认增信,至6月末累计促成49条产业链加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帮助372家上下游企业累计实现融资登记2569笔、252.5亿元,为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持续加强政银企对接,用足民营企业直接融资增信政策,会同中债增进公司深入通威股份、天齐锂业、福华通达等民营企业现场调研,协调解决企业发债困难,1-6月,科伦药业、新希望集团、新希望六和、通威股份、蓝光发展5家民营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13只、募集资金11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8亿元,增长151%。促进政银企协同开展现代服务业、高端制造业和重点项目建设领域全省融资对接活动5场,促成银企协议超过6000亿元,各市(州)现场对接企业近2万户次,发放民营小微企业贷款超过400亿元。

(三)推动建立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大力推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提质增量。围绕建设融资担保体系、支持中小企业和“三农”发展、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等,持续完善融资担保支持政策。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和机构,出台《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省内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再担保公司做实资本、做强机构、做精业务、严控风险,支持和指导省再担保公司、省农业担保公司增强资本实力、拓展多方合作,省再担保公司实现再担保业务市(州)全覆盖,成为国家融担基金首批合作机构,全省有47家融资担保机构通过再担保纳入国家融担基金支持范围。省农业担保公司加快建设全省农业融资担保体系,建立分支机构、与市县农业担保公司开展合作,各市(州)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整合资源,提升发展和服务质效。完善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加大支持融资担保服务中小企业,扩大奖补政策覆盖面。同时,各相关部门,也在积极探索通过推动商业担保、企业间互保等形式,建立健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信用保证制度,推动降低企业转贷成本和转贷风险。

三、关于“四措并举”不断提升《意见》落地落实效果的建议

(一)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按现行税政管理体制,未经中央授权,地方无权自行出台税收政策,对经国家授权我省有权制定出台的有关税费政策,省税务局将继续及时合同相关部门做好前期相关工作,本着让纳税人享受到更多政策红利的原则,协同配合做好有关政策制定落实。在权限范围内,省税务局积极作为,在《意见》出台后,及时推出20条税收支持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举措,狠抓落实,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积极优化税务领域营商环境,不折不扣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在全国率先确定第一批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率先提出“房土两税”、车船税等减免政策建议被省政府“十三条”措施采纳,出台支持疫情防控的“税十条”,推动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助力民营企业等广大纳税人复工复产、达产达效,稳住经济基本盘。1-5月,全省落实减税降费786.3亿元。面对当前经济环境,全省税务系统将继续落实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各项税费减免政策,发挥好税收政策服务“一带一路”“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三大攻坚战”“六稳”“六保”等战略部署和工作要求,加强政策执行情况监督,及时研究解决执行落实中的具体问题,充分释放减税降费红利。

(二)坚持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切实降低用地成本。我省及时出台《关于强化用地保障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等相关文件,支持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用地。在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前提下,支持制造业企业通过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调整用地结构增加服务型制造业务设施和经营场所,其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原总建筑面积15%的,可继续按原用途使用土地。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工作的通知》,鼓励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制度,积极为标准厂房、科技孵化器提供用地支持政策,落实企业用地降成本工作。充分发挥孵化载体联盟和协会的纽带作用,在今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号召创业孵化机构为在孵企业和团队适当减免房租,截至4月,全省创业孵化机构为在孵企业减免房租金额达到6423.4万元。探索新增产业用地出让条件和办法。

(三)进一步降低要素成本,着力减轻企业负担。一是有效降低用工成本。深入实施“天府工匠”培养工程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面向企业职工和重点就业群体等,有针对性地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和技能水平。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法》对企业参保缴费以及滞纳金征收等规定,落实《关于印发四川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的通知》全面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调低费基、稳定缴费方式,减轻企业负担。认真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1-6月,全省累计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225亿元,惠及参保单位约46万户,近期国家又做出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决策部署,初步统计,截止6月底,全省已预执行大型企业和社会组织减半政策减负18亿元。二是着力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积极推进电力体制和电价改革,在上网、输配、销售各环节和市场化方面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有效减少企业和社会用电成本,出台《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四川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研究出台扩大创新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分类支持性电价等系列政策措施,扩大参与电力市场化用户范围、完善丰水期富余电量和低谷时段弃水电量交易等,不断降低用户用电成本。2019年减轻全社会电费负担约216亿元,今年结合疫情防控出台了阶段性降低企业5%电费、支持两部制电价、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等阶段性电价政策,并对疫情防控相关中小企业实施30%临时电费补贴,2-6月已减少相关企业电费支出17亿。三是着力降低企业用气成本,不断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大力推进天然气市场化,有效降低企业用气成本。目前,我省天然气门站基准价格已由2014年的每立方米2.33元,降低至1.53元,下降幅度超30%。在全国29个已通气省份中,处于第20位的较低水平。全省65%以上的工业企业实现天然气上游企业直供。今年结合疫情防控出台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价格政策、提前执行淡季价格,全省非居民用气价格平均降低0.32/立方米,预计减轻企业用气成本10亿元。2019年以来,积极取消道路运输各类审批证明事项,实施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及异地检测,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出台《四川省开展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清理行动实施方案》,对全省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进行了专项清理,共对772处合法不合规的限高设施进行了规范整改,50处不合法的限高设施予以拆除,有效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四)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一是切实改进窗口工作作风,持续开展政务服务大厅“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对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的业务指导,不断改进窗口工作作风,增强窗口服务意识,强化 窗口队伍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效率。二是持续优化完善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布局,全面推进“一窗受理”落实。出台《四川省政务服务“一窗受理”工作服务规范(试行)》,全力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政务服务模式,推动实现政务服务实体大厅“一窗通办”,75.68%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力争年底实现80%目标。三是持续规范政务服务大厅管理,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开展政务服务质效提升专项行动,修订完善大厅责任追究制度、巡查制度、回访制度等工作规范,严格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双岗、去向留言、一次性告知等要求,深入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出台《四川省2020年政务服务“好差评”考评细则》,完善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全省32669个政府部门、50159项政务服务事项接受企业群众评价。指导各市级政务服务大厅在年底前设立惠企服务专窗,实现惠企“统一发布、统一咨询、一窗申报、一窗兑现”,及时开通快速通道,开展上门服务,对涉及企业的重点项目落实帮办、代办服务等,不断优化政务环境,最大限度让涉企审批事项实现“只跑一次、一次办成”。

四、关于“五大支撑”推进“非研发创新”提升我省民营企业创新能力的建议

(一)大力培育龙头和骨干民营企业。大力培育市场主体,鼓励做大、做强、做优民营企业,加大对龙头、骨干企业的培育力度,陆续出台《关于加快构建4+6”现代服务业体系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小企业“育苗壮干”梯度培育计划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瞪羚企业培育行动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加大对服务业重点企业和骨干企业、高科技龙头骨干企业、“专精特新”等优质中小企业的培育,对纳入省级重点项目、首次进入“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的省内注册企业及首次新增入库的规模(限额)以上服务业等相关企业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激励措施,对民营企业上市挂牌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积极实施企业梯度培育工程,加强培育“专精特新”等优质中小企业,累计培育“专精特新”企业2054家、高成长型企业506家、行业小巨人企业91家、瞪羚企业38家,深入推动4000多户民营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持续推动服务业“三百工程”,着力培育服务业重点企业和骨干企业6735户。大力培育高新企业,整合7000万元财政资金支持科技型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2019年全省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341家,2020年第一批拟认定高企1500余家。推动实施《四川民营企业雁阵培育五年行动计划(2020-2024年)》,拟用五年时间,实现全省民企世界500强零的突破、中国民企500强翻番、上市企业大幅度增加的目标,形成龙头领军企业+优势骨干企业+快速成长企业的雁阵企业群。相关部门也积极探索民营企业总部经济的认定形式和方法,研究获得认定的民营企业总部将享受相应的政策优惠,但由于税收等界定因素,仍需协调相关部门、各级政府取得共识后,才能取得明显成效。

(二)支持民营企业技术改造。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四川省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专项行动计划》等措施,每年定期组织技改项目申报,专项技改资金支持民营企业加大技术改造,促进转型升级发展,提供政策支持。正在研究鼓励企业“零增地”技术改造,对优质、特色民营企业的技改项目给予更大政策支持。聚焦工业和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5+1”现代产业体系、“4+6”现代服务业体系和推动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实施中小企业“育苗壮干”梯度培育计划、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培育工程,推进服务业“三百工程”建设,引导高成长型中小企业提质升级,鼓励“小巨人”企业发展壮大,聚焦主业,增强核心竞争力,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培育一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农业产业化“排头兵”企业、中国服务业500强企业。实施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专项行动,探索不同领域融通发展典型示范和新模式,培育一批融通发展特色载体。加快企业数字化发展,引导有基础、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开展智能化改造、管理提升、市场开拓等方向的信息化应用,支持发展平台经济新业态。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和中小企业“上云”专项行动,约5万家中小企业“上云”,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工业互联网建设,鼓励大型企业及专业服务机构建设面向中小企业的云制造平台和云服务平台,建立完备的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工具箱”和“资源池”。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工业创新设计、服务型制造、工业电子商务发展,推进工业物流与供应链管理,推动农产品加工企业转型升级。鼓励中小企业抢抓“线上经济”“宅经济”等机遇,紧跟疫情催生的新业态、新模式,运用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顺势推动转型升级。

(三)支持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积极支持民营企业打造创新平台,推进国家(省)产业创新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提升民营企业创新能力,推动民营企业在基础研究、中试验证、产业化等领域攻克“卡脖子”问题,享受相关政策优惠。持续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加大省级财政科技计划对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民营企业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突破关键核心共性技术,2019年支持民营企业科技计划项目1000余项、经费7亿元以上。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技术创新项目,近3年共安排技术创新项目293项,支持经费1.7亿元,强化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强化民营企业创业孵化服务,大力支持建设新型孵化载体,全省建成众创空间、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等各类孵化载体超过950余家,在孵企业和创业团队超过3万家(个),累计毕业民营企业5000余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号召创业孵化机构为在孵企业和团队适当减免房租,截至4月全省创业孵化机构为在孵企业减免房租金额达到6423.4万元。加大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技术转让税收优惠、科技企业孵化器等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税收支持政策宣传培训,积极推动税收优惠政策落地落实。由于税收权属于中央事权,税务机关也在积极研究,拟向国税总局建议给予国家级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免征房产税和增值税,从税收上更大支持企业的科技创新。

(四)精准引进各类急需紧缺人才。近年来,我省坚持自主培养人才和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并重的理念,积极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实施需求、产业发展需求、平台建设需求,陆续出台《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高素质产业大军的意见》《四川省“天府英才卡”制度实施办法》《“天府工匠”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创新技能人才激励政策,统筹推进人才引育工程,健全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加大吸引技能人才力度,特别是高技能人才来川(留川)力度,统筹实施省“千人计划”和“天府万人计划”,支持优秀企业家发展,加强对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分类实施创新型企业家培养、高技能人才振兴、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扶持等人才支持计划,着眼构建多层次人才支撑体系。将优秀本土人才和引进人才同等纳入服务保障范围,集成提供政务、金融、科研、交通、参观等优待政策。支持民营企业平台建设,明确民办技工院校与公办院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在师资力量培养、就业信息服务、政府购买成果等方面,依法享受与公办职业培训机构同等政策支持。支持民营企业和民办职业院校创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对每个新建的国家级和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分别给予500万元和300万元经费补助;对每个新建的国家级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分别给予10万元和30万元经费补助。支持全省民营企业建设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3个和技能大师工作室44个,共给予5000余万元经费补助,进一步推动民营企业夯实技能人才培养基础。深化职称评定改革,出台《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让我省专业技能人才能有效参加职称进升,安心在川发展。指导市(州)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成都市向技能人才全面放开落户政策、提供低价租赁住房、发放引进安家补贴等,社会反响热烈。不过,由于新经济新业态新基建的发展,我省人才不足总体存在,特别是高技能人才、个别专业技术人才、民营企业优秀高管人才的缺口不断扩大,由于我省地域限制,加之各地对人才的竞争加剧,也给我省引进紧缺急需人才造成不少难度,仍需不断加大招引力度,保障我省人才需求。

(五)鼓励民营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坚持以“一带一路”建设为引领,进一步完善境外投资管理服务,支持有实力的民营企业按照商业原则和国际惯例开展境外投资,更好参与国际竞争合作,带动我省制造、技术、标准、服务、品牌走出去,促进省内产能优势、资金优势与国外要素条件、市场需求紧密结合。提高境外投资便利化水平,按“鼓励发展+负面清单”模式引导和规范民营企业境外投资方向,积极做好境外投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切实防范各类风险。加强对“走出去”民营企业的国际投资贸易法律、融资、税务政策的宣传和指导,增强企业“走出去”的风险防范意识。持续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万企出国门”,推动企业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大对外直接投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跨境电商,鼓励企业建设“海外仓”、提升市场采购便利化水平等措施,通过参加展会、专场推荐、构建营销网络等形式,扩展企业销售渠道,提升产品影响力。1-5月,我省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为101.69亿元,成都海关监管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清单397万票,同比增长220%,货值7.7亿元,同比增长102%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始终把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摆在重要位置来抓,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采取督查调研等形式,持续推动《意见》落地落实,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不断降低民营企业经营成本,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不断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难题,精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强化企业技术改造支持,积极推动技术创新,推动民营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升我省民营企业的内生动力和产品市场竞争能力,推动更多川企走出四川、走出国门,弘扬川商文化,弘扬川商精神。

再次感谢您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83

(联系人:李高洪联系电话:86782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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