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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79号
 建议答复的函

2020年08月21日 15:26

来源:省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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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市监函〔2020〕523号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79号
建议答复的函


武秀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基层人民政府应辅助群众运用知识产权 保护措施巩固乡村振兴成果的建议》(第279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地理标志基本情况

地理标志作为一种被社会公众所普遍认可的质量标志,代表着产品质量和生产者的信誉,依法开展地理标志保护能够有效提升地域特色产品的知名度和附加值,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是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

目前,我国通过法律法规体系对地理标志有三种保护途径: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注册;二是按照原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认定;三是依据原国家农业部颁布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申请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

截至20206月,我省累计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总数413件,居全国第四;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定总数295件,居全国第一;地理标志农产品总数184件。经过各地的不懈努力,我省实施了丹棱桔橙、攀枝花芒果等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10项,建成了成都市郫都区(郫县)、双流县、蒲江县以及广元市朝天核桃等4个国家级、18个省级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示范区和黑水中峰、剑门关土鸡等45个省级农产品地理标志核心保护区。全省21个市(州)均核准有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或地理标志农产品,相关产品涵盖蔬菜、果品、茶叶、食用菌、肉蛋、畜禽等我省优势特色产业。

二、推进我省地理标志产业发展工作情况

近年来,省市场监管部门联合省农业部门严格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及《四川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战略(2012-2020)》精神,不断在我省地理标志的申报、保护及运用等方面下功夫,先后围绕地理标志建设开展了地理标志示范区创建”“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省级农产品地理标志核心保护区建设”“地理标志精准扶贫工程”“质量提升行动等活动。

2018年机构改革,原国家质检总局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原国家工商总局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划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管理。为加强地理标志统一监管保护、提高地理标志保护水平,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一举改变了以前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并存使用,消费者识别难的状况,从源头上打击了假冒地理标志产品违法行为。为规范我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我局按照国家局统一部署,重点开展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工作和新版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更换工作。一是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确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地方的通知》要求承担本地区生产者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审查核准工作,为使用专用标志的企业提供便捷,减少企业成本。二是开展新版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更换工作。我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制定了更换新版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专用标志使用时间、更换主体、更换时间、更换方式和流程,提出了特殊情形的处置意见,给予各市(州)开展换标工作精确指导。截止目前,我省已发放新版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矢量图394家。

三、关于基层人民政府主导地位的发挥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联合省农业农村厅、民政厅,会同基层人民政府继续推动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在乡村振兴上发挥积极作用,着重帮助符合条件的地域特色产品申请地理标志保护,有力提升地理标志运用、管理、保护能力,严厉打击地标侵权假冒行为,促进我省地理标志产业提质增效。重点从以下方面采取措施。

(一)加强申报与注册,提高地标总量。按照党委政府主导、部门主动作为、协会规范管理、龙头示范带动的工作思路,重点围绕川粮、川猪、川薯、川酒等特色产业持续开展地标建设,引导和帮助市场主体开展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申请地理标产品保护认定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不断提高我省地理标志总量。

(二)持续推进知识产权服务村集体发展工作。组织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关于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村集体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在乡村振兴上的积极作用,组建(乡村振兴)知识产权志愿者团队深入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法律援助及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运用、促进、保护等相关服务。

(三)强化地标保护,加强监管执法。一是坚持开展地标产品质量年度抽检工作,对全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实行三年一轮抽检制度,加强对产品质量的日常监管。二是加强执法力度。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地理标志专项保护等行动,并将地理标志违法监管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厉打击假冒地理标志违法行为。三是建立川渝合作保护名录,积极开展跨省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加强违法线索摸排及移送,推进跨区域、全链条执法,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四)加强行政指导,健全地标管理。一是指导地理标志权利人加强对地理标志的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地理标志管理制度。二是健全地理标志产品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分类制定地标产品标准,从品种、种植、生产、检验、包装等环节提供标准支撑。三是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确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地方的通知》要求,稳步推进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工作,深化放管服要求,推动地理标志产业提质增效。

(五)加强宣传推广,促进地标运用。一是注重媒体宣传。利用《中国质量报》、《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品牌》杂志和网易、腾讯等有影响力的社会媒体宣传报道我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示范区建设等情况,扩大受众范围和地标影响力。二是注重市场推广。积极组织辖区内地理标志企业参加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地标专展”“川货全国行”“西博会”“中国商标品牌节”“杨凌农博会等大型展会,不断提升我省地标企业及地标产品的知名度与美誉度。三是注重培训交流。举办地理标志业务培训会,提高地理标志权利人、使用人地理标志运用、管理能力和保护意识。

感谢您对知识产权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支持我局的工作。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87

    

(联系人:刘云,联系电话:8661137518190888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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