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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277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0年10月26日 09:28

来源:省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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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市监函〔2020549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277号提案答复的函

何家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缓解民营企业困难的建议》(第0277号提案)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税费负担方面

(一)关于降低民营企业税负问题。

近年来,为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减轻纳税人特别是小微企业税收负担,国家先后出台简并、降低增值税税率,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一系列政策,特别是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增值税进项税额实行加计抵减的增值税优惠,让大多数小微民营企业享受到了国家税制改革的红利。

政策实施以来,省税务局坚决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强化政策宣传,确保纳税人知政策、会开票、能申报,持续优化办税环境,加快电子税务局建设步伐,让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办理绝大部分涉税事宜,不断提高纳税人办税体验,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2019年以来,我省实施小微普惠性优惠政策增值税减税约117亿元,从执行情况和减税数据看,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惠及了小微民营企业。

(二)关于提高加计抵减标准。

随着增值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为解决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因增值税税率降低、进项抵扣减少带来的税负上升压力,国家出台了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自201941日至20211231日,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从2019101日起,又将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标准提高至15%,该项政策的实施,进一步降低了生活服务业纳税人的增值税负担。

由于增值税政策的制定权和调整权在中央,针对您提出的进一步提高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标准的建议,省税务局将适时开展相关调研,积极向国家税务总局提出政策建议,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切实为民营企业抒困解难,促进其健康发展。

(三)关于取消第三方公司收费。

2019年底,国家税务总局开发、上线了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免费向纳税人提供增值税电子发票开具、版式文件生成、查询、下载、存储等基础服务,保障纳税人电子发票的正常使用。在此基础上,纳税人如需使用扫码开票、自动推送等其他增值服务的,可自愿选择第三方电子发票平台为其服务,第三方电子发票平台按照市场原则收取一定的费用。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开发、统一运维,省级税务机关无法更改其功能。为便捷纳税人使用增值税电子发票,针对您提出的免费开通扫码快速开票的建议,我省将积极向总局反映,优化电子发票开具流程,力争免费提供电子发票扫码开票功能,提升纳税人增值税发票使用体验,促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资金方面

(一)关于发展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体系。

中小企业是融资担保特别是政府性融资担保的主要服务对象。近年来,国家层面围绕建设融资担保体系、支持中小企业和三农发展、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等,持续完善融资担保相关法律法规和支持政策。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相关工作部署,大力推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提质增量。一是制定发展规划。出台《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951号),将深化省再担保公司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合作,推动省内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再担保公司做实资本、做强机构、做精业务、严控风险等,作为全省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加以部署。二是构建机构体系。积极支持和指导省再担保公司、省农业担保公司等增强资本实力、拓展多方合作。省再担保公司已实现再担保业务市(州)全覆盖,并于20189月成为国家融担基金首批合作机构,全省有47家融资担保机构通过再担保纳入国家融担基金支持范围。省农业担保公司通过建立分支机构、与市县农业担保公司开展合作,加快建设全省农业融资担保体系。同时,各市(州)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在内的机构,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整合资源,提升发展和服务质效。三是强化配套政策支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财政厅等部门修订完善我省财政金融互动政策,进一步加大对融资担保服务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扩大奖补政策覆盖面。

(二)关于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

面对疫情下民营企业营业收入锐减、支出增加、资金困难的现状,省市场监管局积极主动加强了与财政厅、人行成都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单位的衔接和沟通,先后共同推出了战疫贷金融甘露行动计划等,为我省广大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低成本、免抵押融资,截止5月底已累计发放贷款逾170亿元。省经信厅创新产业链金融,开展以核心企业带动为特点的应收账款融资长虹模式,为产业链上游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资。创新银政合作模式,共创园保贷融资增信模式和银税互动模式,由省级财政和园区财政共同设立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有效降低银行贷款风险,提升传统中小企业融资可获得性。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在川金融监管机构,共同推动中小微企业融资相关工作,尤其是在新冠疫情发生后,督促引导金融机构落实各项政策、大力支持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一是及时研究制定支持政策。配合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关于加强金融支持我省餐饮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暂时出现困难的中小企业及时提供融资保障,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二是建立完善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工作机制。联合相关部门成立四川深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推进小组,出台四川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26条具体贯彻措施和服务零距离融资大畅通专项行动方案。建立金融顾问工作机制,组建专家团队对接指导企业融资工作,提升企业对金融资源的承接能力。督导金融机构完善能贷愿贷敢贷会贷内控机制,加大金融帮扶和支持力度。三是指导企业用好用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银行机构积极争取和运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低成本资金,向重点企业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5月末,四川省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8万亿元,同比增长11.19%,占全行业贷款余额总额的66.99%;全省中小微企业法人贷款加权平均利率5.44%,同比下降0.63个百分点;全省有贷款余额的中小微企业法人10.3万户,同比增长32%。截至64日,全省地方法人机构运用再贷款累计投放27004户、170.6亿元贷款,其中运用支农再贷款资金投放20113户、63.7亿元,运用支小再贷款资金投放金额6891户、106.9亿元。四是务实创新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配合人行成都分行实施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甘泉行动计划,推广专利权质押融资新模式,引导金融机构完善产品制度,帮助中小微企业盘活应收账款债权资产。截至5月末,中征平台累计注册用户1.9万户,实现应收账款融资登记5269.7亿元,其中中小微企业融资登记占比85.5%

(三)关于加大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比例。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加大力度推进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工作。一是持续推进实施五千五百行动计划。开展全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首批申报企业入库审核工作,加强入库企业培育及融资对接,推动省内重点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加大培训力度,联合四川证监局等单位共同举办四川省IPO网络培训会,为金融中介机构和省内重点上市企业提供对接平台,推动企业更加高效对接资本市场。二是推动企业债券融资。实施债券优先战略,联合人行成都分行等五部门出台并落实四川省债券融资行动计划,加大对企业的债券融资培训力度,指导企业用好债券融资工具,扩大债券市场融资规模。三是做好企业上市、再融资协调服务工作。建立定期企业信息沟通机制,督促各市(州)金融局定期反馈当地企业上市、再融资进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定期收集梳理资本市场最新政策,目前已发布11期。积极宣传并督导金融支持政策的落地落实,对需省政府或省级部门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三、用人方面

(一)关于完善劳动保护制度。

《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来,我省按国家统一部署,积极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对实现我省劳动关系双方力量与利益的平衡、促进劳动关系规范有序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了极大的推动作用。由于修改和完善《劳动合同法》属于国家事权,下一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一方面将对我省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梳理,适时向国家部委汇报情况,配合国家共同做好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法规及修改完善《劳动合同法》等工作;另一方面也将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引导企业正确理解《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依法规范用工行为,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二)关于推动五险一金负担合理化。

——关于社保降费减负问题。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举措,力度之大,也是我国社会保障历史上的第一次,对于减轻企业负担,稳就业、稳企业具有重要作用。一方面,我省自20202月起,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截止6月底,全省累计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225亿元,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3亿元,延期申报缴费29亿元,继续实施降低社保费率为企业减负175亿元。另一方面,进一步放宽中小微企业申领稳岗返还的条件,扩大失业保险政策受益面。全省1-6月,共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31.9亿元,惠及27.35万户企业、773万名职工。其中,向26.94万户中小微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23亿元,惠及551万名职工;向2395户困难企业发放稳岗资金14亿元,惠及20万名职工;向15.54万人发放失业保险金9亿元。总体上看,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落地后,社会反映积极正面,受到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普遍欢迎,以减、免为主,延、缓为辅,降、补并举的社保降费减负稳岗政策组合拳,有效缓解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有力助推了企业复工复产。

——关于延迟退休年龄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人均寿命延长以及人口老龄化发展,现行退休年龄明显偏低,男女退休年龄差异较大,人力资源利用不够充分,养老保险抚养比不断下降,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不断加大。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开发利用人力资源,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要研究出台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目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国家部委在立足我国国情并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不断改革完善和就业形势的发展变化,综合考虑我国劳动力结构情况、社会的接受程度,对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问题正在进行深入研究论证。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要求,积极参与政策研究等基础性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可行性建议意见,待正式方案出台后,按国家统一安排部署及时做好我省贯彻落实工作。

——关于缓解基金支付压力问题。

截至2019年度末,全省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5,981,251万元,较2018年底增加921,457万元。虽然我省基金结余金额相对较多,但仍存在基金结余分布不均衡、参保人员结构失衡等突出问题,同时随着养老金连续调整和退休人数连年增加,我省基金支付压力已逐渐显现,长期支付风险逐年增大。为此,我省近年来采取多项措施,持续提高基金保障能力。一是加快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将于今年底实现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目标;二是建立完善全省社保基金支付风险预警机制,进一步增强防范化解社保基金支付风险能力;三是加快推进落实基金投资运营和划拨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切实提高基金收益水平,增强基金可持续能力。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821

(联系人:王沛,联系电话:02886276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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