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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17号
 提案答复的函

2020年10月26日 10:47

来源:省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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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市监函〔2020781号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17号提案答复的函

刘勇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企业变更注册地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第1217号提案)已作第一次回复,您对此有不同意见,我局再次对您的提案进行研究,并函询省司法厅、省经济合作局、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单位,现综合各单位答复情况回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出台并实施一系列政策举措,全省营商环境持续改善。一是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和拓展。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建设并开通四川省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实现国务院要求的企业开办4个环节一网通办、各类型企业 一网申报,全省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天,比国务院要求再压缩了40%。目前已有12万余户企业通过该平台完成企业开办,今年有98000余户企业通过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完成企业开办,较去年同期增长8倍,为疫情期间申请人办理企业开办各环节业务带来极大方便。今年省市场监管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进一步合并环节、压缩时限,年底实现一日办结,我省压缩企业开办工作将继续保持全国靠前水平。二是进一步优化服务。今年以来,面对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我们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高效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在全国率先创建了民营经济(四川特色)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每季度委托第三方开展评价。探索建立民营经济统计监测体系,形成发展报告,为各级民营经济工作提供参考。今年先后制定抗疫13纪检监察18等民营经济政策措施,对21个市(州)1322个重点单位审计发现1800笔、金额20余亿元拖欠资金,责成市(州)政府整改。建立政银税对接机制,联合创新推出战疫贷”“金融甘露4大金融行动。三是进一步规范监管。形成《四川省涉企现场检查清单》《四川省重点监管清单》,梳理年度监管计划,对计划中涉及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实施重点监管,对其余监管事项均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进行。通过取消、整合、转为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压减年度监管任务,科学设置监管计划时间,有效避免同一时段集中监管、反复监管。在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的同时,我们将涉企检查结果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做到应公示、尽公示,让守法无事不扰、违法寸步难行。四是窗口建设不断推进。依托互联网+登记注册”“政银合作等工作机制,大力推行在线办”“邮寄办”“就近办等服务渠道,提升登记便利化。加强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学习,熟悉本部门所进驻事项的申报流程,依据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时限等,能及时、准确为前来咨询或办理业务的群众解答释疑。提升窗口人员服务能力,强化窗口人员服务意识,对待办事企业和群众做到举止文明、热情礼貌、用语规范,服务态度好,服务质量好,切实增强企业和办事群众的获得感。五是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6—2019年,全省共引进到位国内省外资金4.11万亿元,实际利用外资410.39亿美元。今年以来,面对疫情重压、挑战叠加的特殊困局,我们认真落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要求,1—9月,全省到位国内省外资金8815亿元,全省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机构)600家,实际到位外资433.9亿元;精心举办西博会、中外知名企业四川行、西博会进出口商品展暨中国西部(四川)国际投资大会、川商(返乡)发展大会等重大展会和投资促进平台活动,共签约引进投资项目6612个、投资总额5.88万亿元,京东方(绵阳)6代线、吉利新能源汽车、一汽大众SUV、宁德时代(宜宾)动力电池制造等投资量大、技术先进、有影响力、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重大项目在川落户;来川落户世界500强企业新增53家、达352家,其中境外世界500强企业新增28家、达247家。

针对提案提出的政务环境不优,服务意识不强”“法治环境有待改善”“发展理念之后”“政策支持力度较小等四个方面的问题,结合您的建议,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对待、加强改进,不断提升服务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一、依法办理企业变更注册地址

近年来,省市场监管局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导全省登记机关依法开展登记注册工作。截至10月底,全省实有市场主体675.15万户,同比增长12.94%,其中企业172.77万户,同比增长15.61%。今年以来,全省已办理企业变更登记32.54万件,其中住所变更58553件,成都市已办理企业变更登记18.35万件,其中住所变更41378件。

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的规定办理住所变更登记。

依据市场监管总局提交材料规范的规定,企业申请迁移调档提交材料为:

l.企业迁入(迁出)调档的申请。申请应载明公司名称、申请迁入(迁出)调档事由、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委托的事项、权限、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等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2.迁入地登记机关开具的准予迁入调档函(仅用于迁出地登记机关收取)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如果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强化涉企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

(一)进一步构建清亲政商关系。建立清亲政商工作体系,制定民营企业正负面清单,规范公务员与企业交往底线,推行阳光政策,削减隐性权力,对行贿、推卸责任、不担当等行为进行惩罚,运用舆论为服务企业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抓住政策落实牛鼻子。进一步逗硬实行台账管理,组织专项督查检查,坚决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尽快推出政策精准推送工程,着力提高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

(二)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政府的行政管理、行政效率和政府竞争进行提升,减少政府对民营企业干预,杜绝行政审批外环运行,通过信息化平台对办事流程和材料明细提交途径进行优化,实现线上审批和线下一次性提交,在政策上享受与国有企业同等待遇。

(三)进一步破解要素保障难题。着力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营商环境,瞄准民营经济主体在市场准入、要素获取、权益保障等方面的难点和痛点,整合财税、金融、要素,深化拓展战疫贷”“甘露行动成果,以营商环境升级版催生民营经济发展加速度

(四)把建立项目承包制、配备项目承包员服务升级行动和进千企、解难题、送服务、促发展活动作为落实省委主要领导做好招商引资下半篇文章重要要求的具体行动,作为全省经济合作系统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有效载体,充分发挥省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积极协调省级相关部门解决好项目落地建设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签约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早达效,提升招商引资项目履约率、开工率和资金到位率。

三、持续优化法治环境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一是聚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推动出台政府立法计划,做好行政立法工作。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严把合法性审核关口,当好法律参谋,推进审查范围、程序、内容和格式文书标准化运行。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对与民法典精神原则、规定存在不一致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或废止意见建议,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三是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现行刑衔接工作无缝对接。同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不断提升行政权力监督效能。      四是加强对行政复议案件审核办理,坚决纠正在程序、实体上存在不合法的行政行为。五是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强化对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坚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重要标尺。优化法治四川行法治宣传平台建设,坚持学法用法一体推进,以普促治、普治并举,大力开展法治示范创建,促进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二)坚持依法招商,提升法治服务。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招商引资各重点环节进行规范和明确,做到全程依法、程序规范;认真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全力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国家安全审查等制度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外商投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督促市(州)守信践诺,认真履行与招商引资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坚决杜绝以换届为由毁约爽约,严格兑现对招商引资企业的承诺,确保政策延续性,保障项目落地落实。下一步,将继续强化依法招商,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资项目评估论证、协议审查、服务监管和督查考核等制度,推动招商引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起草《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并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公开听取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工作机制。

四、转变发展理念,加大本地企业培育力度

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扩大开放促进投资28条政策措施,加强与各省级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牵头部门的对接,探索建立共同支持相关产业重大引进项目工作机制;完善《市(州)经济合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让考核更科学、更合理、更有效;已会同财政厅按程序向市(州)拨付2018年度、2019年度激励奖补资金。

下一步,将继续用好省级财政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激励奖补资金,引导市(州)、县(市、区)把更多精力放在招大引强、招新引优和集群集聚、落地落实上,目前正与财政厅商讨修改完善《四川省省级财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激励奖补管理办法》,2020年度激励奖补项目申报、认定及资金发放工作将在新办法修订完成后启动。同时,将推动设立外资省级专项奖补资金,进一步激发市县和外资企业积极性。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125

(联系人:李煌   联系电话:028-86155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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