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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201号建议答复的函

2019年11月30日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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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市监函〔2019〕582号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

第201号建议答复的函

罗颖等5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防范打击老年会销的违法行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建议》(第201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四川是全国的经济大省、人口大省,地域广,人口多,社情复杂。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不断增长,部分违法经营者利用老年人群体向往健康、长寿的迫切心理,为获取高利,以会议营销(简称会销)的方式虚假宣传诱骗老年人消费,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此,我省各级市场监管机关高度重视,联合相关部门,坚持打防并举,坚决查处会销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一、市场监管部门所做的工作

为保护老年群众合法权益,针对保健市场存在的会销乱象,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立足本职,重拳出击,对违法会销虚假宣传的打击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强化整治,持续开展专项行动。一是原省工商局为我省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连续6年部署开展“红盾春雷行动”。在每年的行动中,将保健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作为行动重点开展整治。二是刚成立的省市场监管局按照总局总体部署,联合省级12个厅局印发《关于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通知》,并成立了由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苟小兰为组长的百日行动专项工作组,对行动的实施方案,工作目标,任务分工,督导考评,工作责任进行了明确。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狠抓案件查处,着力行业规范,树立社会影响,务求取得实效。三是省级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1月24日至25日,省市场监管局会同民政厅、省卫健委、省广电局、省药监局组成5个检查组,分别对直销企业、社区宾馆和养老机构、广播电视台、整形美容机构以及保健品交易市场等开展联合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交属地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要求相关企业(机构)立行立改,形成了有效监管合力。四是各地针对会销违法行为主动作为,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专项整治。成都市为维护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连续3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晚霞消费维权”集中整治工作,去年共查处案件56件,案值369.52万元,罚没入库金额达35.365万元,移送司法机关4件,刑事拘留2人,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3.1万元。2018年,遂宁市将“针对老年人售卖保健食品药品中虚假宣传欺诈消费问题”列为全市“整治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之一进行重点整治,取得了较好成效。泸州市开展“银发守护”专项行动,将监管重点与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相结合,严厉打击违规营销宣传产品功效、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五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目前,全省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共立案查处案件2065件,案值7611.65万元,已结案899件,罚没金额4185.86万元。其中,查处虚假宣传案件408件,已结案161件,罚没金额296.94万元;虚假违法广告案件406件,已结案137件,罚没金额245.23万元;保健品宣传治疗作用的行为案件73件。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向社会公布的五批100起典型案件中,我省占14件,位列全国第一。巴中市南江县局查办李某从事“保健品”经营中涉嫌虚假宣传诈骗老年人钱财案,涉案金额上千万元,该案目前由巴中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侦办,巴中市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指导。达州市局查获达州市通川区滇红商贸公司采取会销等形式面向老年人销售“长寿伴侣藜麦米”等18类食品或化妆品时,对外宣传产品本身不具备的疾病防治等功效,销售金额达1755135元,涉及中老年人2000余人,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南充市顺庆区局查获孙思邈健康保健馆涉嫌虚假宣传案,使用“思邈千金方身体调理套阴阳五行八卦精油套装”等属于化妆类的产品,宣传其具有预防、治疗疾病等功能,共招揽会员800余人,涉案金额300万元以上,目前已移交公安部门,并由公安局和市场监管局依据各自职责同步开展调查工作。

专项行动的持续开展达到了净化市场环境,震慑违法人员,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效果。

(二)注重宣传,提高群众防范能力。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始终坚持“打击防范并重、宣传教育先行”的工作方针,把防范宣传教育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渠道,突出宣传策划,实现全媒体传播。各地利用出租车顶灯、大型立柱广告牌、电梯物联网屏幕、宣传手册等多种载体进行深度宣传。省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专项工作组于3月26日召开了“百日行动”新闻通气会,向中央、省级20余家新闻媒体通报了百日行动阶段性工作,曝光了12件全省查处的“保健”市场典型案例,通报了“保健”市场乱象常用的套路和方式,发布了一系列消费警示。在四川电视台制作播放《市场监管》特别节目—《春雷行动2019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专题报道》2期,通过曝光典型案例,深度剖析违法行为,以震慑违法经营者。成都市全国首列以“整治保健市场乱象,关爱老年人健康”为主题宣传的“守护号”地铁专列正式运行,宣传时间持续一个月,每天发车15趟,每天乘坐15-20万人(次)。南充市与老年协会协作配合,以保健市场常见的违法表现内容,改填《燃烧我的卡路里》歌词,在喜闻乐见的广场舞中,警示中老年消费者提高防范意识。通过微电影、抖音、微信公众号等形式,曝光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套路,以案说法,提升消费者自我防范能力。达州市针对各类虚假违法广告以及以“保健”为名的虚假宣传行为,组织开展了“保健”防骗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公园、进敬老院)“四进”宣讲活动,印制发放“保健”市场十大乱象大揭秘宣传资料20000余份,着力提高公众对保健品的科学认知水平。泸州市开展2019年泸州3•15“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关注老年消费维权”主题宣传活动,制作发布“致全市老年消费者朋友的一封信”;开展“老年防消费陷阱漫画作品”展览活动;开展老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巡回讲解;“老年人防消费诈骗公益宣传片”集中宣传。阿坝州执法人员发挥藏汉双语优势,深入寺庙、街道村镇开展藏汉双语宣传活动,着力扩大“百日行动”的社会影响力。

(三)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机制办法。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立足职能职责,认真研究会销违法行为的特点规律,不断总结工作经验,积极探索有针对性的创新机制办法。省市场监管局注重执法司法协作和“行刑衔接”,与省检察院、公安厅共同下发了《关于加强执法司法协作及法律监督维护“保健”市场秩序的意见》,借助司法权威,有力惩治犯罪分子,强化威慑力。组织在川直销企业召开了行政指导会,要求直销企业严格遵守两个条例等法规,不触碰高压线,做到守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内江市结合实际制定印发《内江市建立保健市场会议营销场所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保健市场1234长效机制:“一个台账”,即“会销场所监管台账”,落实专人管理,定期更新;明确“两个责任”,即会销举办者主体责任和场地经营者监督责任;建立“三个制度”,即联络员制度、会销举办者承诺制度和会销场地出租者查验登记制度;实施四类监管,即将自有场地会销经营者、较大违法嫌疑的经营者、会销频率较高的场地租赁者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将一般会销场地经营者列为随机抽查对象。南充市高坪区将保健市场监管纳入社会综合治理,建立“保健市场四化监管”长效机制,即“情报收集社区化、日常监管网格化、分类处置专业化、综合治理系统化”。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加大整治力度,查处、曝光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会销违法行为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仍屡打不绝、屡禁不止,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面临到发现难、监管难、取证难、查处难的问题。一是面对监管部门的高压态势,为逃避打击,会销违法行为更加隐蔽,出现组织由地上向地下转化,地域由城市向乡村转化,人员由集中向分散转化等新的特点。导致市场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线索发现难的问题。二是会销违法手段日益多样,改变现场授课、现场销售等传统手段,利用网络平台进行远程培训、视频会议等方式,一对一、点对点的直接对接消费者,造成日常监管难。案件查办过程中需要大量网络监测和跟踪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因受执法手段的限制,案件查处、证据收集困难。三是部分老年消费者在面对违法市场经营者利用专家牌、亲情牌、赠送小礼品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时,缺乏辨别能力。在监管部门现场检查会销场所时不提供相关资料,甚至抵触、不配合的调查取证工作。四是各地党委、政府对违法会销整治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同,工作开展参差不齐,部分地区对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不够,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还待进一步增强。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从前期工作开展情况看,随着互联网技术、移动支付以及社交平台等的迅速发展,“保健”市场违法行为更趋隐蔽,违法手段更加新颖。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执法力度,提升工作实效,着力营造健康有序的保健市场环境。

(一)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应强烈的“保健”市场会销乱象持续加大打击力度。会同民政、卫健委、文化旅游等部门,加强对公园、社区、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养老院、日间照料中心、宾馆、养生美容、旅游景区、农村场镇等重点区域的监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一步强化行刑衔接工作,保持高压态势,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以震慑违法经营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

(二)注重防范宣传发动。继续深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全覆盖的宣传手段,广泛宣传保健市场整治的措施和成效,不断扩大影响力。开展普法、科普宣传活动,制作宣传册、画等,推广各地好的宣传手段,引导群众尤其是中老年消费群体正确认知保健品,理性消费。推广各地好的宣传手段,如南充广场舞,遂宁免费向中老年群众赠送印有宣传保健品知识的生活物品等。对查处的违法会销案件,深度挖掘,深度剖析,强力曝光,以案释法,警示消费者。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诉转工作,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加强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力度,构建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社会共治工作局面。

(三)引导行业规范自律。对保健行业有针对性的开展行政约谈和行政指导,集中进行行业规范。同时,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督促行业自查自纠,主动整改违法违规行为。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利用走访企业、“双随机”检查、法律培训等时机,宣贯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保健市场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引导经营者守法依规经营。

(四)提升执法能力水平。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执法技巧以及使用执法办案设备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寻求第三方技术合作,运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弥补执法手段和技术条件不足,着力解决监管难、取证难、查处难的问题,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执法队伍的综合能力。

(五)建立完善长效机制。违法会销乱象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综合治理问题,需强化地方政府的属地责任,综合施策。同时,我们将加强保健行业会销乱象的研究分析,总结特点规律,推广地方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促进保健市场监管的常态化、制度化。畅通市场监管部门内部、市场监管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建立健全调查取证、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协作平台。继续完善配合机制,综合运用联合行动等手段,强化与公安等部门之间的横向联动,充分发挥不同部门的职能优势,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近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正着手研究长效治理机制,已先后征求4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及副省级城市相关部门和公众意见,并在北京、上海、江苏等地召开座谈会,听取企业、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意见。期间,我们积极献策,建议总局会同相关部委出台针对保健市场会销等乱象的有效办法,从制度上完善相关措施。

非常感谢罗颖等5位代表的宝贵建议,也请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市场监管工作。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5日

(联系人:张述彬,联系电话:028-86617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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