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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省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12号建议答复的函

2019年11月30日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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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市监函〔2019〕558号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012号建议答复的函

甘立全等6名代表:

你们好。你们在省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专项整治电热暖水袋类取暖产品市场保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建议》第101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局采纳了你们提出的好建议,进一步加强在新闻媒体、网络上的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向消费者普及如何选用和使用优质充电储热暖水袋等日用消费品的相关知识,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消费意识。

二、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在每年冬季充电储热暖水袋等取暖产品上市及销售时段,组织市(州)局加大对全省小家电批发市场和城乡集镇超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打击伪劣产品力度,并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及时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上予以公告,引导消费。今年已采纳代表们的建议,已安排了100批次左右充电储热暖水袋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

三、采取集中整治和市场巡查相结合,采用市场清查、监督抽查等多种形式,对外观不符合标准要求产品采取先行下架退市处理;对多次出现问题的商家采取行政约谈等措施。

最后,感谢你们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省市场监管局将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不断加强对充电储热暖水袋等取暖产品质量的监管力度,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更好发挥职能作用。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3日

(联系人:王萍   联系电话:86607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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